招标
2024NCZ(GY)001823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金额
307.71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GY)001823 | 项目名称: |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 |
---|---|---|---|
分包名称: | 彭阳县农业农村局彭阳县草庙乡乡村振兴示范点(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养殖场设备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3077194.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02221600-畜牧饲养机械 | (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养殖场设备 | 套 | 1 | 3077194.00 | 否 | 标的1-畜牧饲养机械:养殖设备(包含:笼体笼架、饮水系统、喂料系统、清粪系统、捡蛋系统、孵化系统)、育雏笼自动化设备(包含:笼体笼架、饮水系统、喂料系统、清粪系统、环境控制系统)等相关设备。 | 否 | 否 | 否 | 否 | 投标供应商报价须包含安装及运输费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
采购需求.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赵洼村、新洼村)朝那鸡养殖场设备
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
甲方责任
合同约定
乙方责任
合同约定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
不可抗力
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合同约定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赵洼村、新洼村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约定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20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3 | 类似业绩 | 4 | 投标供应商2021年1月至今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1分, 满分4分。 “业绩”系指同类货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注:以上材料需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 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程度,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故障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内容详尽,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服务流程具有系统性、科学性,有具体的故障问题解决措施,能快速的响应采购人的故障处理与现场服务诉求,技术支持人员经验丰富,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10 分; 2.售后服务全面、内容完整,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流程,有故障问题解决措施,故障处理响应与现场服务到位及时、能提供技术支持人员且具有相关经验,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7 分; 3.有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有售后服务流程,但故障问题解决措施不够具体,故障处理响应与现场服务基本到位及时,能提供技术支持人员但相关经验不足,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4 分; 4.售后服务承诺存在缺漏,描述简单笼统,售后服务内容空泛,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问题解决方案有缺失,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长,不能及时处理的,得 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6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4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6 | 设备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 | 20 | 供应商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产品的损坏换新等内容。 1.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合理性好、针对性强得20 分。 2.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较完善、合理性较好、针对性较强得 16分。 3.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不够完善、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8 分。 4.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不够完善、合理性差、针对性差得2分。 5.无设备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得0分。 |
7 | 实施方案 | 10 |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拟定项目供货配送方案、验收、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供货方案、运输方式、运输速度、货物存放、包装、按照采购需求等环节的安排、 验收目标、提交清单、验收方式、验收环境、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程序、安装调试方案等。 1.供货方案内容完善,对整个供货流程精准把控,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全面合理,货物存放、包装符合高于行业规范,移交、验收等程序详实且符合验收规范,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完整、流程详细具体,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 2.供货方案内容完整,供货流程详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货物存放、包装符合规范,移交、验收程序详细,有安装调试方案内容且流程基本具体,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7 分; 3.供货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有供货流程及进度计划安排,货物存放、包装符合规范,有交、验收程序,安装调试方案内容简单,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4 分; 4.供货方案内容不完整,供货流程及进度计划安排无针对性,方案简单粗略,不详细具体的,得 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