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环保部、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徐州市福茂源食品厂年屠宰三十万头生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苗诗轩
联系电话:0516-67037160
传真:0516-83255115
邮箱:xzjjjskfq@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308室(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徐州市福茂源食品厂年屠宰三十万头生猪新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期: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苗诗轩
联系电话:0516-67037160
传真:0516-83255115
邮箱:xzjjjskfq@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308室(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屠宰三十万头生猪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南侧、徐贾快速通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徐州市福茂源食品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850.46平方米,车间一(4层)6151.6m2,车间二(4层)4662.84m2,车间三(1层)305.76m2,车间四(1层)3517.46m2,辅助用房188.8m2。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屠宰生猪30万头的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本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经过厂区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机械格栅+集水池+转筒式机械格栅+隔油沉淀池+预曝气调节池+气浮装置+水解酸化池+A/O反应池+二沉池+中间水池+BAF滤池+砂滤+消毒”)部分回用于车间冲洗等;剩余部分排入项目徐州核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庙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外废水满足徐州核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庙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同时也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三级标准。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的相应标准,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厂区应急事故池收集后送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由雨水排放口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待宰车间、内脏处理车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其中:本项目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内脏处理间全密闭,恶臭气体经管道统一负压收集后,进入2套“生物除臭”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该装置对污染物的去除率达到90%以上;恶臭气体收集率为95%。 对污水处理站前处理、生化处理工段构筑物加盖密闭以及污泥间全封闭,均采用微负压方式对其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固废、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2#),该装置对污染物的去除率达到90%以上;恶臭气体收集率可达90%。未被收集废废气气体通过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氨和硫化氢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要求,本项目各有组织排放恶臭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北厂界外390m,西厂界外400m,南厂界外390m,东厂界外390m。经现场勘察,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今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同时做好隔音吸声措施,经采用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东厂界(靠徐贾快速通道一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生猪粪便、废猪毛、肠内容物、肚内容物、修整废物、边角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生物除臭装置产生的废生物填料、废动物油脂等。其中: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后可外售后用作肥料,不设暂存区;排气筒吸附装置产生的废生物填料外守候可做肥料,生猪粪便、废猪毛、肠内容物、肚内容物作为肥料外售,边角料作为食品加工厂的原辅材料外售,修整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均放置于厂内临时垃圾筒内。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实施)规定,病死猪、不合格胴体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HW01,交由徐州市铜山区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置。 (5)地下水 本项目划分项目防渗等级、防渗区域,其中屠宰加工车间、待宰车间、垃圾收集设施、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固废暂存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废水收集管线等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冷库、厂区道路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一般硬化。 (6)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危险物质与临界量的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I,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投加药剂不足,废水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去除率下降,出现事故排放。可能对周边地表水产生一定的影响,可以将废水暂时引入事故池,不排入周边水体。当污水池发生裂缝等事故时,可以将废水暂时引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采取防渗措施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制冷剂在常温下呈气态,制冷剂泄漏后对冷库内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正常运行时制冷剂的使用量很小,且周围的敏感目标距离较远,项目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制冷设备的使用及管理,设备定期检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 |
承诺文件 |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
附件: 徐州市福茂源食品厂年屠宰三十万头生猪新建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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