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巨鹿县老漳河、西沙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巨鹿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关于巨鹿县老漳河、西沙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巨行审【2023】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巨鹿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巨鹿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巨鹿县老漳河、西沙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堤村乡、张王疃乡、阎疃镇2.1.3、建设规模:一是对老漳河支渠(板台渠)清淤总长7.2km,西沙河支渠(孙河镇渠)清淤总长2.6km,张王瞳渠清淤总长2.39km;二是过村段岸坡防护;三是修建涵洞桥;四是河渠连通埋设管道工程。2.1.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1.6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相关服务,设计服务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符合河北省住建厅有效的相关资质通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1.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符合河北省住建厅有效的相关资质通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1.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注:项目经理、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名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2 00:00:00至2024-01-0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巨鹿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邢台弘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巨鹿县 | 地址: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德彦 | 联系人: | 张志珍 |
电话: | 0319-4332899 | 电话: | 0319-2312333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公园东街园林小区商住综合楼1#楼三层309室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