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丰县土地整理中心2020年丰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丰采磋(2020)JSKJ001]
金额
200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6/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丰采磋(2020)jskj001
预算金额200000万元
招标公司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候寅宵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玉龙186522224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8
公告正文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0丰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2.地址:丰县工农南路49号
3.联系方式:0516-68890009
4.采购项目联系人:候寅宵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3.联系方法:18652222468
4.采购项目联系人:贾玉龙
三、项目编号:丰采磋(2020)JSKJ001
四、采购项目
1.名称:2020丰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
2.数量:1项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0丰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包括常店镇、华山镇、师寨镇、首羡镇等9个镇拆迁、安置、复垦,该项目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无预付款,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6:30)
2.地点: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舜淮府第南楼3单元1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
(1)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不限,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注:磋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磋商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十、磋商有关信息:
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8日14:00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受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8日14:30。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贾玉龙 联系电话:18652222468
十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贾玉龙联系电话:18652222468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一、采购人
1.名称:丰县土地整理中心
2.地址:丰县工农南路49号
3.联系方式:0516-68890009
4.采购项目联系人:候寅宵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3.联系方法:18652222468
4.采购项目联系人:贾玉龙
三、项目编号:丰采磋(2020)JSKJ001
四、采购项目
1.名称:2020丰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项目
2.数量:1项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0丰县集体建设用地退出复垦,包括常店镇、华山镇、师寨镇、首羡镇等9个镇拆迁、安置、复垦,该项目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无预付款,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000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6:30)
2.地点: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舜淮府第南楼3单元101室)
3.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一套:
(1)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不限,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注:磋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磋商保证金将不退还且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十、磋商有关信息:
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8日14:00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受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8日14:30。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县行政审批局五楼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贾玉龙 联系电话:18652222468
十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贾玉龙联系电话:18652222468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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