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海河医院 天津市海河医院窗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TGP202402001G)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gp202402001g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佳杰022-235433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天津市海河医院 天津市海河医院窗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TGP202402001G)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海河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海河医院窗口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三楼3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GP202402001G
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窗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0万元
最高限价:24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0 240 其他医院服务 通过此次采购项目,提供相关工作人员,负责门诊、急诊、住院处财务窗口的挂号、收费、退费、打印票据、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意外险登记、日报表对账等业务;门诊、急诊、住院处自助缴费机的指导和简单维护;负责窗口投诉的处理;相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院办会服工作安排;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工作。总配置人数不少于26人,含项目管理1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为本单位人员承诺书。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说明:①投标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2024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三楼313室
方式: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如需获取文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三楼313室获取文件,联系电话23543384,电子邮箱tjjtgszhang@163.com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海河医院
  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津沽路890号
  联系方式:022-5883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联系方式:022-23543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佳杰
  电 话:022-23543384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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