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工0575-882665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海塘安澜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任务:以防潮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滨海生态环境。
建设内容及规模:(1)水利部分:提标加固海塘2.71公里,新建丁坝10座、加固丁坝1座;提标加固二号闸,规模维持不变(净宽3孔×6米),拼宽桥梁1座;(2)非水利部分:新建绿道2.18公里,文化节点1处,休闲亭廊5座,便民服务中心2处,沿塘生态修复面积6.7万平方米。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滨海新区。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工程涉及的河道水体;
环境空气、声环境:海塘沿线、水闸周边、施工区周边200m范围,该范围内无大气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冲淤保护目标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
①对涌潮影响:工程实施后,丁坝水域涌潮传播速度减小0.17%;塘前100m水域涌高减小幅度在0.1%以内。总体来看,除丁坝水域外,工程对河段的涌潮基本无影响。
②流速变化影响:工程实施后,九四丘北堤沿线各坝田区域内全潮平均流速减小幅度多数为75.01%~84.14%,世纪新丘段平均流速减小幅度为37.74%~65.69%。
③冲淤变化影响:工程实施后,对周边其他开发活动基本无影响。
2)水环境:施工污废水得到妥善处置,营运期生活污水运至污水处理厂,对当地水环境影响不大。
3)生态环境:本工程建设对潮间带生物、鱼类、游泳动物的生物量造成一定损失,可通过增殖放流进行补偿。
4)环境敏感区影响:工程建设不会对生态红线区产生明显影响。
5)声环境:工程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施工噪声及闸站运行噪声不会对其造成影响。
6)大气环境:施工作业扬尘对施工操作人员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行驶尾气对沿线居民和施工人员影响较小。
7)固废:临时堆土和弃渣需做好防护措施,生活垃圾、废机油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施工车辆机械事故导致溢油事故的概率极小,但仍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类型

时段/分项

环保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本项目产生的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后回用于汽车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
2)钻渣泥浆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集中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区零散的粪便污水采用生态流动厕所收集处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绍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运行期

项目管理人员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绍兴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对周围水体无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时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可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
2)施工单位在作业中应尽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点,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施工临时生活区和附近敏感点处。
3)建议将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半封闭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施工车辆,如运输车辆噪声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等。并要求施工车辆通过施工生活区、居民区附近时慢速行驶,并设立限速标志,注明时速小于20km/h,并禁鸣喇叭,控制夜间(22:00~次日6:00)行驶。
5)禁止强噪声机械和位于居民点附近施工区机械夜间作业,夜间确需施工的,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夜间施工。
6)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制和规定。

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行期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
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减轻噪声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对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产生的粉尘,进行定期洒水,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此建筑材料装卸。
2)场内外交通道路硬化,对路面加强维护并保持清洁,场内施工道路和对外交通道路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
3)对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对主要施工道路配备洒水车,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运输汽车可通过防止超载及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等措施来减少扬尘污染。
4)土、石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减少因土、石外泄造成的扬尘污染。
5)临时堆料场、堆土场需保持一定的湿度,并采用彩条布覆盖等措施,工程弃(余)方应及时清运至其它项目填筑利用,并加强防护措施,以减少扬尘量。易散失的物资不能在露天堆放。
6)施工营地食堂应配置油烟收集处理装置。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行期

1)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禁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上堤行驶;
2)加强堤顶道路清扫、洒水,确保道路路面清洁;

减轻尾气、扬尘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建议实际施工中,对各工程内容施工时序进行调查,尽量实现土石方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土石方及时运至指定消纳场,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进行防护。
2)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并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不得随意丢弃,施工生活区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需要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脂收集后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
3)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合理处置

运行期

1)生活垃圾设分类垃圾箱收集,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运行期水闸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合理处置


措施类型

时段/分项

环保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生态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布置施工总平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
2)施工临时占地,如临时施工道路、临时堆场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除永久建筑物占地和水面外,也应及时、尽量恢复植被进行绿化。
3)为减少对施工作业区陆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保护级动植物,应立即向上级报告,禁止私自处理。上级部门应联系林业等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采取移栽、捕捉放生等保护措施。
4)在空旷的区域,有大型机械施工时应对大型机械施工区域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以减少对动物的干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夜间噪声对动物栖息的生活习惯的影响。
5)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尤其是临时占地处,以尽量减少生境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水生生态

1)施工过程中,尽量少搅动附近水域底泥,以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量和潮水冲刷引起的侵蚀。
2)为降低施工对底栖动物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沙石的散落;海塘施工应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动物的迁移。
3)尽量保护原来的水生植物的种类多样性,在施工中尽量避免和减少对原来水生植物的破坏。
4)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的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繁殖季节,如3~8月份鱼类的繁殖季节,避免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直接排放。
5)为减免噪声对鱼类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选择高质量、高性能、低生产噪声的设备,针对震动比较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震系统。
6)采取人工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所需经费总额不低于本工程共造成生物损失经济价值。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施工期

1)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机械、车辆进行检查,消除油品泄露风险。
2)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操作规程,避免人为操作失当引起施工机械漏油事故的发生。
3)建立防汛、避台等应急预案,施工期间如遇恶劣天气必须将工程车辆机械及时撤离,保证安全。
4)制订施工期泄漏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应急事故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设施及物质的配备、应急报警系统、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培训计划等内容;施工场所应张贴应急报警电话。

减少环境风险事故

其它措施

交通减缓措施

1)尽量利用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组织交通管理,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
2)施工期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沿线交通的影响。

交通通畅

人群健康保护

1)施工前人员需进行健康检查,患病的人员治愈后方可进入工区。
2)加强工区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宣传教育。

人员健康

土地利用保护措施

1)本工程永久占地不涉及耕地,临时用地复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切实落实对临时占地的复耕造地计划。

耕地总量平衡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划要求,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工程建成后不仅提高了区域防潮排涝标准,减少了洪涝灾害发生的频率,还增加了大片城市绿地,将使得越城区滨海地区的环境得到质的飞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越城区以及虞北平原整体经济的高效发展。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河道的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实施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减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达到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3年9月13日至9月26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联系人:姜工        电话:0575-88266591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758269617        邮箱:619491809@qq.com
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发布单位: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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