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卷包车间ZJ17卷烟机卷烟质量综合性检测及控制系统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30q08s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超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TC230Q08S
1、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卷包车间ZJ17卷烟机卷烟质量综合性检测及控制系统购置项目(二次)
2、招标单位: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新疆卷烟厂卷包车间ZJ17卷烟机卷烟质量综合性检测及控制系统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和商务要求。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6、质保期: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供应商(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7.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7.4、投标人未被列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由招标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7.5、投标或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9、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8时至2023年6月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获取支持。
1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1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1:00,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1日11:00(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
13、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1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5、招标人声明:
15.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5.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5.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15.4、投标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15.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超、谭洁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卷包车间ZJ17卷烟机卷烟质量综合性检测及控制系统购置项目(二次)
2、招标单位: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内容:新疆卷烟厂卷包车间ZJ17卷烟机卷烟质量综合性检测及控制系统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和商务要求。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6、质保期:项目验收之日起一年。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供应商(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7.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7.4、投标人未被列入《新疆卷烟厂不良供应商名录》(由招标人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7.5、投标或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9、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日8时至2023年6月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获取支持。
1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1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11:00,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1日11:00(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
13、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1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5、招标人声明:
15.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5.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5.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15.4、投标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15.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超、谭洁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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