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经开区法院、检察院七氟丙烷钢瓶(含气体)采购及更换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万双婷0553-57709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公告正文

芜湖经开区法院、检察院七氟丙烷钢瓶(含气体)采购及更换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区法院、检察院七氟丙烷钢瓶(含气体)采购及更换;
2、采购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3、项目控制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4、采购方式:网上询价,有效最低报价中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内容:
芜湖经开区法院、检察院消防设施:6个七氟丙烷钢瓶(含气体)。
其他要求:此价格包含检测、更换安装等所有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若为充装单位需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证书内容含“七氟丙烷字样”)或注册登记证,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七氟丙烷灭火设备3C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询价相关文件并线上报价,并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纸质报价文件。请将一次性报价材料(报价单、信用承诺函、营业执照等均加盖公章)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联系人:万双婷,联系电话:0553-5770920。
2、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自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的当天开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交货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付款方式:货物及安装质量通过验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6、根据符合采购需求的最低有效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报价单中含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辅材、安装、运费、清洁、税费等),报价不得突破总预算。
8、其他特殊情况,由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并办理。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万双婷,0553-5770920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一: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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