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70.0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苏健0757-810116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4
公告正文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20 14:44信息来源: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项目期工程由已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06-440605-04-01-449068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为佛山市南海智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教路1号。

2.2项目建设规模: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二期工程主要是新建一栋6层高的研发实验楼、一栋4层高的厂房、一栋3层高的厂务综合楼和一栋1层高的固废库,相应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绿化、道路、排水(包含雨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接驳等)、电力工程(高、低压)等配套工程。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6430平方米,其中研发实验楼建筑面积约17822 平方米(含一层地下室2546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32404平方米,厂务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964平方米,固废库建筑面积约240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52393平方米,总基底面积约12378平方米。项目总建安费约34951.02万元。

2.3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有咨询内容为止。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为中科院苏州纳米所广东(佛山)研究院项目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咨询、设计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含勘察审查、施工图审查),各项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管理咨询工作包括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节能环保、计划、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进行全面管理与协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建报批工作

1.1代表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排水许可证、消防备案手续、节能备案手续、环评备案手续等相关行政手续)。

2.勘察管理

2.1对勘察单位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2.2协调勘察单位,保证勘察工作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合同、委托方的要求及项目的特性来处理。

3.设计管理

3.1对设计单位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2协调设计单位,保证设计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合同、委托方的要求及项目的特性完成。

4.合同管理

4.1提供法律法规、合同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审核意见;

4.2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勘察设计、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如有)等论证会并提供咨询和审批意见;

4.3为委托方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合约、法律等技术问题提供书面意见或建议。

5.投资管理

5.1对项目投资任务进行分解;

5.2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5.3编制投资控制报表;

5.4定期对工程费用进行分析,严防工程费用超支。

6.施工组织管理

6.1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工程总体实施计划、年度计划、分项计划等,并监督落实各项计划的进展,根据项目进展实时调整计划;及时了解并掌握各专业的工作进度,对于超期或不合理进度提出整改要求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6.2对质量进行监控与控制,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6.3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解决。

6.4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

6.5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监督和控制;

6.6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控制,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不超过项目要求;

6.7负责编制工程变更预算,并出具变更预算报告;

6.8负责审核并签认各参建单位的计量支付申请;

6.9对工程的节能环保进行监督和控制;

7.参建单位管理

7.1对各参建单位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的合理性、团队架构审核和管理;

7.2对参建单位进行总体协调、管理。

8.验收管理:组织各项工程竣(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2.4.2 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提供各专业各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的咨询审查报告并参与相关评审工作,提供评审意见;

(2)审核设计变更的技术合理性,并提供审核意见。

2.4.3 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从造价角度对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方案建议,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对工程预(结)算报告等(含预算编制报告、预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负责编制施工阶段发生的工程变更预算,负责经济分析与投资控制、索赔处理、材料价格咨询控制、深入现场勘察与计量、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证满足报送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有关合同条款。

2.4.4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所有有关的工程内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详见有关合同条款

2.4.5施工图审查,包含但不限于:对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文件、图纸等进行审查,并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并形成审查记录、技术性审查终审意见书;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报告等施工图审查成果需满足报建要求。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程、规范的设计文件,有权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修改、补充或返工。对人防、消防施工图审查意见与各专业的接口关系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确保施工图审查成果与人防、消防施工图审查成果的协调统一。

2.4.4 本项目总投标最高限价为13700799.84元[其中: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费招标控制价为5,941,673.4元(最高投标费率:1.7%)、设计咨询费招标控制价为873,775.50元(最高投标费率:0.25%)、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招标控制价为873775.50元(最高投标费率:0.25%)、监理费控制价为5,242,653.00元(最高投标费率:1.5%)、施工图审查(含勘察审查、施工图审查)费为768922.44元(最高投标费率:0.22%)];

2.5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全过程造价咨询、设计咨询、监理服务、施工图审图等服务。

2.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2.7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④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不超过五家,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资质②的投标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造价咨询业务的成员单位)近3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或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淸晰反映项目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同时持有“设计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监理类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联合体投标,具有资质①的投标的单位须具有“设计类企业”类型考评结果;具有资质③的投标单位须具有“监理类企业”类型考评结果;具有资质④的投标单位须具有“施工图审查机构类企业”类型考评结果。若非联合体投标,则须同时持有上述类型的考评结论,且满足本点要求。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其它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咨询师)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具备资质②的单位提供:须具有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4.5.2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具备资质③的单位提供):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3对拟派设计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具备资质①的单位提供),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4对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供):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

4.5.5对拟派施工图审图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具备资质④的单位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咨询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施工图审图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

4.5.7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咨询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施工图审图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5.8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咨询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施工图审图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

4.6.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6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5.2报名时间:20210820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截止时间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需缴交招标文件费。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9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0914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091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091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楼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立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座708

邮 编:528225

邮 编:528225

联 系 人:李述文

联 系 人:苏健

电 话:0757-85229019

电 话:0757-81011663

传 真:/

传 真:0757-8101166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ld810116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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