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212023063008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宏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12023063008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园区监理[2023]06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已由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4-120318-89-01-554018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5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533.3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建设规模为4533.30平方米,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装修改造面积为4533.30平方米。包括原有建筑改造、室内装修、污水处理、空调通风、弱电智能化、内外标识、放射专项等。,总投资额1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高新区 华苑科技园华科大街和华科四路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项目监理,招标范围:面积约4533.30平方米,最大单体4474平方米,最大跨度7.5米,最大高度18.15米,地上4层、地下0层,结构类型:框架。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内外标识、放射专项、口腔专项、各专业预留预埋等。监理招标范围: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总投资额3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3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均提供社保证明;(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须提供身份证、监理证书、学历证书、任命书,并以身份证、监理证书、学历证书、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任命书,并以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4)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公告第 3.1 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可直接联系代理机构,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告第4.1款要求进行确认)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3号楼三四层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张工电话:022-84979950
传  真:022-837168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棉三创意街区3-1-125-126
邮政编码:300011联系人:郭彬电话:022-58316026-227
传  真:022-58316026
日期:2023年06月1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张工
电话:022-84979950传真:022-8371682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3号楼三四层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刘津
电话:84800031、83717825传真:83717825电子邮箱:yqzbz01@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建设和交通局(滨海高新区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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