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拟对宝安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服务 合同金额(元):21837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第2点付款方式变更为“本合同款项分四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根据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2)2024年12月10日,乙方提供以下材料:1、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意见、技术咨询意见、环保类事项咨询分析报告阶段性成果;2、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91633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陆佰叁拾叁元整);(3)2025年1月20日,乙方提供以下材料:1、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意见、技术咨询意见、区域空间生态环评咨询服务分析报告、环保类事项咨询分析报告阶段性成果;2、2024年宝安区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核算报告;3、2024年宝安区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核算报告;4、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608367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捌仟叁佰陆拾柒元整);(4)合同期满,甲方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同时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服务进度、提交的成果和交办事项响应程度等进行考核。乙方通过验收且提交合法等额完税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剩余尾款,尾款不超过人民币3037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叁仟柒佰元整)。[环评专家咨询费据实支付(按照专家人次*1200元/人的方式进行结算),总价不超96,000元。合同尾款=303700-(96000-环评专家咨询费)]”。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宝安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技术服务项目进展顺利,乙方在环评文件及相关报告技术咨询、环保类事项技术支持服务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服务,且于2024年11月底可以提供阶段性成果。为了充分实现原合同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部分内容。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