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石化炼油厂罐区VOCs治理改造建南区、建北区储罐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及边缘密封代储代销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乌石化炼油厂罐区 VOCs 治理改造 建南区、建北区储罐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及边缘密封代储代销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石化炼油厂罐区 VOCs 治理改造建南区、建北区储罐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及边缘密封代储代销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石化炼油厂罐区 VOCs 治理改造建南区、建北区储罐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及边缘密封代储代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所属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炼油厂罐区VOCs 治理改造项目,共计20台内浮顶储罐的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与边缘密封的改造,储罐的原有内浮顶为组装式浮筒式铝内浮顶,边缘密封为橡胶单密封,本次改造将原有内浮顶和边缘密封拆除,内浮顶更换为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边缘密封更换为弹性压力板全补偿+二次舌形密封。
2.2供货期:有效期2年,接到计划30天内到货。
2.3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
2.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产品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为中石油网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供应商(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3、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19-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资不抵债(审计报告按规定签字盖章,审计报表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3.5.2、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报告
3.6.1 具有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产品强度检测报告(附报告)。
3.6.2 具有国家级安全评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的安全性评估报告(附报告和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3.6.3 提供经国家认定的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及大补偿弹性密封+二次舌型刮板密封产品应用后储罐油汽浓度检测报告(附报告)。
3.6.4投标人须提供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抗爆实验报告(附报告)。
3.6.5 提供由国家级四大消防研究所(天津消防所、四川消 防所、上海消防所、沈阳消防所)其中任意一家出具的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试验报告(附报告)。抗爆和耐火试验合格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浮顶在模拟储罐内部浮顶上方气相空间发生爆炸事故以及在模拟内浮顶储罐浮顶密封圈和盘板局部着火2h试验条件下,浮顶不沉没、不失效,整体结构保持完好且能连续覆盖液面。
3.6.6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承诺书(2020年1月1日~至今),承诺本次投标的产品从未出现过沉盘、倾盘、卡盘等影响储罐安全运行的问题。
3.7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合同签订日自2019年至今在炼化企业等类似国内大型炼化企业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箱式蜂巢组合式有梁结构,蜂巢芯之间以及蜂巢芯与内箱上下板之间焊接连接)的直签业绩,5000m3及以上的10台套储罐用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的直签业绩(代理业绩无效);其中至少包含5台套10000m3及以上全接液装配式不锈钢内浮顶使用直签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技术协议(技术规格书)、对应发票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方为有效业绩(提供销售合同以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所有发票须附发票查验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用户使用运行报告等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有上述结构的描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12月28日15时至 2024年01月02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5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 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本项目为8.5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推送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其他相关信息
7.1办理U-Key的信息
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操作手册》或在电子交易平台工具中心中自行下载
7.2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信息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平台)
7.3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0-626523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专业)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招标中心
邮编:830019
联系人:高宇达朱晓辉
电话: 0991-69025110991-6903803
电子邮件:gaoydws@petrochina.com.cn
9.其它
9.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9.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9.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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