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6套房屋拍卖公告
金额
9.1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2312002024999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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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6套房屋拍卖公告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9.18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9 |
挂牌日期 | 2024-09-10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 、标的均在绥化市北林区。其中:标的1位置馨源花园小区院内南栋与中栋间西侧车库1号库,实际车库上粘贴的标识为11号;标的2位置馨源花园小区院内南栋与中栋间西侧车库5号库,实际车库上粘贴的标识为15号。 2、1号标的至14号标的、16号标的至18号标的、21号标的、23号标的至26号标的、29号标的至36号标的,共30个标的现有承租权,承租期限由买受人与委托人核实,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委托人将已收房屋租金交付给买受人,后续房屋租金由承租人直接交给买受人。 3、拍卖标的公告展示期间,竞买人必须亲自到拍卖标的存所在查验拍卖标的详情、具体位置,了解房屋来源、结构、现状、质量、瑕疵、风险等情况,认同已存在的和未发现的瑕疵,承诺同意按标的现状参加竞买并受让该标的。 4、拍卖成交后,如房屋、土地面积、边界有出入、能否入住、乃至出现法律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不享有瑕疵请求权,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标的房屋是否有尾欠费用,水、电、物业、取暖费等,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如有欠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 6、委托人、拍卖人不出具房屋出售成交价款发票。 7、拍卖公司只负责此次交易的市场定价行为,成交后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接事宜。 8、标的产权变更、过户税费等标的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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