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桓永线曲吕川至刘家段路面修复及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642.7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42.7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840530707
中标公司辽宁驿昌实业有限公司2642.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桓永线曲吕川至刘家段路面修复及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于2022年5月23日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第一开标室完成开标仪式,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企业业绩等情况公示如下:

排名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工期

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

1

辽宁驿昌实业有限公司

26427979

188日历天

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2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505297

188日历天

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3

丹东市通达公路工程处

26529893

188日历天

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0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2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导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开标记录表及评标专家评审打分情况详见本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赵先生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8号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415-3177689

招标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号

邮政编码:118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15-3866028

招标代理: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38-12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88405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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