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油田迪那采油气管理区声发射裂缝监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jt18-fk051-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陈枭杰0996-21740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油田迪那采油气管理区声发射裂缝监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T18-FK05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牙哈气田从投产至今一直注气保压开采,在注气过程中实施声发射裂缝监测,可及时监测注气井气驱前缘,为注气开采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迪那2气田孔隙度低、裂缝发育,目前仅靠示踪剂监测井间连通性,无法准确判断水侵前缘变化,同时在酸压、阻水措施作业过程中,开展声发射裂缝监测,可有效监测酸压造缝及阻水剂运移情况,为评价作业效果提供支撑。迪那采油气管理区2024年预计实施声发射裂缝监测技术服务8井次,具体以通知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
1)负责编写作业井施工设计;
2)负责现场声发射裂缝监测技术服务;
3)负责声发射裂缝监测解释服务(包括监测结果分析、解释成果报告编写等)。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新疆库车市境内)。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6人(公司安全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解释人员1人,现场作业小队人员至少3人,并满足《声发射裂缝监测人员配套要求》相关要求(下附表)。
声发射裂缝监测人员配套要求 | ||||||||
组织机构 | 人员数量基本要求(人) | 岗位人员要求 | 人员素质基本要求 | 持证要求 | ||||
岗位名称 | 人数要求(人) | 资历要求(相关工作年限) | 学历 要求 | 其他要求 | ||||
作业队 | 3 | 队长 | 1 | ≥3年 | 大专及以上 | 或高中学历,现场相关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或初中学历现场相关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 | 井控培训合格证 | |
操作工 | 2 | ≥1年 | 高中及以上 | 或初中学历,现场相关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 | ||||
公司 | 3 | 安全负责人 | 1 | ≥3年 | 大专及以上 | 2年及以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 井控培训合格证 | |
技术负责人 | 1 | ≥3年 | 本科及以上 | 或大专学历,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 井控培训合格证 | |||
解释人员 | 1 | ≥3年 | 本科及以上 | 或大专学历,从事解释相关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 | / |
备注:中专、技校与高中同等学历。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姓名、岗位、学历、持证情况、资历年限,工作经历年限等信息)。
(2) 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 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4)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声发射裂缝检测仪至少3台、发射器至少1台、检波换能器至少3台、低频声波发射深度载定仪至少1套、调频调试机至少3台、测距定位仪至少1台。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相关设备清单;(2)提供设备实物照片;(3)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资产调拨(含租赁合同)证明文件等扫描件。自造设备需提供设备制造能力的证明材料及设备的合格证明。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国内具有声发射裂缝监测技术服务成功作业至少1井次的施工业绩。
资料提供方式:
(1)提供甲方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须注明服务内容、井号及作业时间等主要指标);
(2)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3)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16日10:00至2024年05月2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4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进行的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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