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管道2023年胶莱线天然气管道定期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3919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徐麦玲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嘉辉191389899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山东管道 2023 年胶莱线天然气管道定期检验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391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管道2023年胶莱线天然气管道定期检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 万元,招标人为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胶莱线(胶州站-莱州站)共 117.35km 管道开展外检测及适用性评价(合于使 用评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管道 2023 年胶莱线天然气管道定期检验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管道 2023 年胶莱线天然气管道定期检验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 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4)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 构)》甲类证书,获准从事长输管道定期检验(DD1)工作(原核准证书在原核准范围和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
(5)2020 年 1 月以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天然气长输管道 定期检验等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承包范围等评审要 素的内容。合同中如果不能明确显示承包范围等,需提供其他资料证明,否则不予认可);(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 经审计的财务年报,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项目经理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人员)》(压力管道检验师 GDS 或 DS);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 任意时间)。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 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本项目编号为:20233919,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 名”,输入项目编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 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 股份有限公司主楼停车场东侧,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 件通过邮箱发送。4.3 联系人:周女士 0546-8798828,15205468922。4.4 购买招标文件时 需查验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此阶段 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 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 购买),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证书;(3)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 3.1(5));(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社保 缴费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 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 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信息应 注明:SLxxxx。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按照中国石化的集团工单财资【2017】223 号文的规定执行。
7.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 招标金额:100 万元(含税)。
7.5 招标范围:对胶莱线共 117.35km 管道开展管道外检测及适用性评价(合于使用评价),主要内容包含:
(1)宏观检查:①地面环境与设施检查;②阴极保护系统测试;③电性能测试;④安全附件和 仪表检验;
(2)外腐蚀外检测:①环境腐蚀性调查;②防腐(保温)层状况不开挖检测;③阴极保护有效性 检测;④开挖检测;
(3)适用性评价(合于使用评价):①现场检验完成后,应当进行适用性评价,确定管道 许用工作参数与下次定期检验日期;②适用性评价,包括应力分析、强度评估、剩余寿命预 测和材料适用性评价;
(4)提交检测报告:①资料审查报告;②宏观检验报告;③外腐蚀外检测报告;④管道穿跨越 段检验报告;⑤开挖检验报告;⑥风险评估报告;⑦适用性评价(合于使用评价)报告;⑧相关 附件。
7.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7.7 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
7.8 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9 HSE 管理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人布④
7.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 77 号
联 系 人:徐麦玲 马晓宇
电 话:0531-87291082
电子邮件:xumail.trqi@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嘉辉
电 话: 19138989930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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