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24]ydxmjl[gk]2024003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松溪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练珊1340067209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松溪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350724]YDXMJL[GK]2024003、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4]YDXMJL[GK]2024003
项目名称: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72,950.00元
投标保证金: 1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尚未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2)(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机、针式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 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07
至 2024-04-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9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华隆6号楼4楼1号开标室(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溪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南平市松溪县北环路136号
联系方式:19959933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楼北侧
联系方式:13400672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练珊
电话:1340067209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7日
相关附件:
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文件集.zip
受松溪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350724]YDXMJL[GK]2024003、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4]YDXMJL[GK]2024003
项目名称: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1(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72,950.00元
投标保证金: 1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 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 | 1(批) | 否 | 技术规格满足临床提出的技术参数要求,保修期一年,质保期(保修期)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若机件损坏,中标人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 2,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尚未进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若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的,无需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2)(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3)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机、针式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 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07
至 2024-04-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9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华隆6号楼4楼1号开标室(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溪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南平市松溪县北环路136号
联系方式:19959933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二楼北侧
联系方式:13400672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练珊
电话:1340067209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7日
相关附件:
松溪县总医院及分院改扩建项目(二期)医疗设备采购包3-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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