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治安管理办公室
乙方:莆田市军特服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92]AHG[GK]2020002的漳州市公安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治安管理办公室采购辅警服装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7030101 制服 | 辅警服装(治安办) | 军特服饰 | 1 | 479208 | 479208 | 国内 | 军特服饰 专业定制 | 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玖仟贰佰零捌元整(¥47920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古雷经济开发区疏港大道北1号;
4.3交付条件:按采购人要求供货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1-1 冬执勤服 226套 1-1-2 春秋执勤服 136套 1-1-3 长袖制式衬衣 294件 1-1-4 夏执勤服 294件 1-1-5 春秋单裤 294条 1-1-6 夏裤 294条 1-1-7 长袖T恤 294件 1-1-8 短袖T恤 294件 1-1-9 皮鞋 226双 1-1-10 大檐帽(卷檐帽) 68顶 1-1-11 作训帽 68顶 1-1-12 软肩章 150副 1-1-13 软胸标 100枚 1-1-14 软警号 100枚 1-1-15 荧光雨衣 68套 1-1-16 毛衣 226件 1-1-17 内腰带 226条 1-1-18 袜子 452双 1-1-19 作训鞋 226双 1-1-20 夏季特警服 58套 1-1-21 春秋特警服 58套 1-1-22 特警标志 58套 1-1-23 特警腰带 58条 1-1-24 特警帽子 58顶 1-1-25 07式武警棉被 40床 1-1-26 07式武警棉褥 40床 1-1-27 07式武警褥单 40床 1-1-28 07式武警被套 40床 1-1-29 07式武警枕头 40个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进行数量上验收,质量初验,产品应全新且包装完整。 服装分发、试衣、修改、退换,采购人进行使用方面、质量验收。免费修改直至每个工作人员获得合身的尺码(包含特殊身型)、符合相关要求的制服。。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且不存在质量问题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 |
2 | 5 | 剩余5%于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两年。
10、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投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投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业务发生地。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国家规定“三包”的内容进行维保服务。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当中所有涉及到与现行国家最新标准、行业标准要求有冲突或者矛盾的,按照现行国家最新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报价为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投标价格应包含分多个批次或供货周期,多个履约地点的,信息采集、生产制作、运输、分发、包退、包换、包修改、质量保证期内维保服务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提供技术力量免费上门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州市公安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治安管理办公室 | 乙方: | 莆田市军特服饰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疏港大道北1号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1300号东梅小区B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魏苇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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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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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260057057 |
联系方法: | 1395959859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天尾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40 5130 1001 0000 0490 85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