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辅警人员服装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128.7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13]ac[gk]2017005
预算金额128.71万元
中标公司厦门胜维德科技有限公司128.7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辅警人员服装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213]AC[GK]2017005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2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乙方厦门胜维德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3]AC[GK]2017005辅警人员服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制服 制服 1 1287168 SWD 合同签订后15天内 质保期一年,免费测量体型、服装更换、送货上门
合计: 1287168.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壹佰陆拾捌元整(¥128716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服装样品、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检测检验报告等,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进行数量上验收,质量初验,产品应全新且包装完整。 3、服装分发、试衣、修改、退换,采购人进行使用方面、质量验收。免费修改直至每个工作人员获得合身的尺码(包含特殊身型)、符合相关要求的制服。 4、对照样品进行抽查检验、衣服的颜色、材质是否与色卡、投标承诺等一致。 5、采购人可委托国家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成交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品质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做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验收时中标方必须派代表参加。 7、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合同标的及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设计图及相关设计要求、服装样品、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检测检验报告等,均为验收依据 6.1.2、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进行数量上验收,质量初验,产品应全新且包装完整。 6.1.3、服装分发、试衣、修改、退换,采购人进行使用方面、质量验收。免费修改直至每个工作人员获得合身的尺码(包含特殊身型)、符合相关要求的制服。 6.1.4、对照样品进行抽查检验、衣服的颜色、材质是否与色卡、投标承诺等一致。 6.1.5、采购人可委托国家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品质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做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购的商品交付完后,预付款90%,另外10%待质保期结束后结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乙方: 厦门胜维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公安警务大楼4楼政法委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外贸西郭库区店面之二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曾志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慧
联系方法: 13806059868
联系方法: 1805002362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83300120510004601


签订地点:厦门市翔安区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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