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tczc2024-016-1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艾明洋135658988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TCZC2024-016-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梳理全区农村供水现状,全面摸清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建设基础。调查全疆14个地(州、市)90个有农村供水任务的县(市、区)当前农村供水现状,供水范围、供水规模、供水人口、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完成分年度实施方案。全面复核自来水未普及地州、县市、人口,进一步完善当前百人以下分散供水人口相关信息,同时,加快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按照相关编制依据和规定,测算项目投资,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5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落实《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 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 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 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 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 器), 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 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 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磋商。解密 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
地 址: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水利厅
联系方式:0991-5802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03室
联系方式:13565898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明洋
电 话:1356589887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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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TCZC2024-016-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梳理全区农村供水现状,全面摸清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建设基础。调查全疆14个地(州、市)90个有农村供水任务的县(市、区)当前农村供水现状,供水范围、供水规模、供水人口、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完成分年度实施方案。全面复核自来水未普及地州、县市、人口,进一步完善当前百人以下分散供水人口相关信息,同时,加快推行“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按照相关编制依据和规定,测算项目投资,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6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5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落实《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 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 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 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 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磋商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 器), 磋商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 文件解密时间定为 30 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 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磋商。解密 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
地 址: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水利厅
联系方式:0991-5802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03室
联系方式:13565898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明洋
电 话:1356589887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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