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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周宁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周宁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9252024000003
3、征集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保障公务车辆用车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入围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内部制度,面向社会选择一定数量的加油单位。本项目拟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由采购单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定加油单位进行车辆加油。入围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故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联系人:黄夏勇
3、联系方式:13509591740
4、联系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36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周宁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西岭路5号石油公司
服务要求:
1
服务名称: 公务车辆统一加油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1)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供应商提供的油品包括: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和0号柴油。各采购人燃烧汽油或柴油的公务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到定点供应商加油站进行加油。
(2)油品价格优惠。入围供应商承诺在经批准执行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成品油指导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其承诺的优惠是各采购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所能享受的最大优惠,采购人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就价格、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范围、服务条款、付款方式等与入围供应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进一步洽谈。除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个性优惠服务外,采购人同时应享受在其门店内充值等其他普遍性优惠政策。
(3)凭卡对号加油。公务用车加油必须使用IC加油卡,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公务车IC加油卡须具有在周宁县内各加油站点的联网使用功能。加油卡实行主卡与附卡管理,主卡用于对单位各IC加油卡分配加油额度、查询详细交易记录等,不能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附卡由单位驾驶员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每车一卡,严格按照车辆牌号对号加油,严禁给其他车辆加油或添加燃料,严禁用于加油或添加燃料以外的其他消费。
(4)质量保证。入围供应商必须适时保证定点加油公务用车范围内车辆的油品供应,所提供的油品必须是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按国家规定,使用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具有计量合格证的加油设备加油。
(5)服务保证。入围供应商须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区域内设有加油站点。在周宁县设有服务网点及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服务团队人员,确保项目的售后服务。入围供应商须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积极受理采购人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6)入围供应商须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做好公务用车加油记录,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服务标准: (1)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供应商提供的油品包括: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和0号柴油。各采购人燃烧汽油或柴油的公务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到定点供应商加油站进行加油。
(2)油品价格优惠。入围供应商承诺在经批准执行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成品油指导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其承诺的优惠是各采购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所能享受的最大优惠,采购人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就价格、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范围、服务条款、付款方式等与入围供应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进一步洽谈。除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个性优惠服务外,采购人同时应享受在其门店内充值等其他普遍性优惠政策。
(3)凭卡对号加油。公务用车加油必须使用IC加油卡,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公务车IC加油卡须具有在周宁县内各加油站点的联网使用功能。加油卡实行主卡与附卡管理,主卡用于对单位各IC加油卡分配加油额度、查询详细交易记录等,不能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附卡由单位驾驶员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每车一卡,严格按照车辆牌号对号加油,严禁给其他车辆加油或添加燃料,严禁用于加油或添加燃料以外的其他消费。
(4)质量保证。入围供应商必须适时保证定点加油公务用车范围内车辆的油品供应,所提供的油品必须是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按国家规定,使用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具有计量合格证的加油设备加油。
(5)服务保证。入围供应商须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区域内设有加油站点。在周宁县设有服务网点及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服务团队人员,确保项目的售后服务。入围供应商须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积极受理采购人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6)入围供应商须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做好公务用车加油记录,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供应商响应内容: 响应以上内容。
2
服务名称: 承诺时限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1.入围供应商与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该协议代表的是入围供应商参与项目服务的资格和年限,按照签订之日起二年计算。
2.入围供应商在接到评审项目后与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项目委托入围供应商服务合同》。该合同代表的是入围供应商参与具体项目服务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时限自接受项目任务至完成项目交付、付费完成为止。
服务标准: 1.入围供应商与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该协议代表的是入围供应商参与项目服务的资格和年限,按照签订之日起二年计算。
2.入围供应商在接到评审项目后与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项目委托入围供应商服务合同》。该合同代表的是入围供应商参与具体项目服务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时限自接受项目任务至完成项目交付、付费完成为止。
供应商响应内容: 响应以上内容。
3
服务名称: 报价要求
协议折扣率(%): 0
主要服务内容: 本项目执行价格折扣优惠制。折扣是指供应商在当日发改委公布挂牌零售价格基础上给出不同标号油品的统一的折扣(本项目所报折扣是指按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的优惠幅度),实际收费价格=车辆加油油品当日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优惠幅度。
注:如入围供应商所辖所有加油站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或优惠政策,本项目享受优惠叠加。
例如:当日按照发改委公布的95号汽油零售价为8.58元/升,本加油站当天油价促销或优惠(若有)后实际对外挂牌价格8.38元/升,如入围申请中所承诺的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为0.16元/升,实际收费价格为8.38元/升-0.16元/升=8.22元/升。
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应执行该入围供应商在本次征集中申请入围时所申报的价格折扣。服务期内遇国家价格调整,在价格调整基础上折扣不变。供应商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采购人在编车辆最大的优惠。
本项目为折扣(优惠)幅度报价,各供应商需在数据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申报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精确到分)。
服务标准: 本项目执行价格折扣优惠制。折扣是指供应商在当日发改委公布挂牌零售价格基础上给出不同标号油品的统一的折扣(本项目所报折扣是指按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的优惠幅度),实际收费价格=车辆加油油品当日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优惠幅度。
注:如入围供应商所辖所有加油站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或优惠政策,本项目享受优惠叠加。
例如:当日按照发改委公布的95号汽油零售价为8.58元/升,本加油站当天油价促销或优惠(若有)后实际对外挂牌价格8.38元/升,如入围申请中所承诺的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为0.16元/升,实际收费价格为8.38元/升-0.16元/升=8.22元/升。
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应执行该入围供应商在本次征集中申请入围时所申报的价格折扣。服务期内遇国家价格调整,在价格调整基础上折扣不变。供应商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采购人在编车辆最大的优惠。
本项目为折扣(优惠)幅度报价,各供应商需在数据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申报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精确到分)。
供应商响应内容: 具体折扣服务为:92#汽油0.13元/升,95#汽油0.13元/升,98#汽油0.13元/升,0#柴油0.13元/升。所辖所有加油站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或优惠政策,本项目不享受优惠叠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6年06月03日
征集人: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07月18日
1、征集项目名称:周宁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9252024000003
3、征集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保障公务车辆用车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11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入围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内部制度,面向社会选择一定数量的加油单位。本项目拟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由采购单位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自行选定加油单位进行车辆加油。入围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故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联系人:黄夏勇
3、联系方式:13509591740
4、联系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36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周宁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西岭路5号石油公司
服务要求:
1
服务名称: 公务车辆统一加油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1)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供应商提供的油品包括: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和0号柴油。各采购人燃烧汽油或柴油的公务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到定点供应商加油站进行加油。
(2)油品价格优惠。入围供应商承诺在经批准执行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成品油指导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其承诺的优惠是各采购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所能享受的最大优惠,采购人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就价格、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范围、服务条款、付款方式等与入围供应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进一步洽谈。除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个性优惠服务外,采购人同时应享受在其门店内充值等其他普遍性优惠政策。
(3)凭卡对号加油。公务用车加油必须使用IC加油卡,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公务车IC加油卡须具有在周宁县内各加油站点的联网使用功能。加油卡实行主卡与附卡管理,主卡用于对单位各IC加油卡分配加油额度、查询详细交易记录等,不能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附卡由单位驾驶员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每车一卡,严格按照车辆牌号对号加油,严禁给其他车辆加油或添加燃料,严禁用于加油或添加燃料以外的其他消费。
(4)质量保证。入围供应商必须适时保证定点加油公务用车范围内车辆的油品供应,所提供的油品必须是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按国家规定,使用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具有计量合格证的加油设备加油。
(5)服务保证。入围供应商须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区域内设有加油站点。在周宁县设有服务网点及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服务团队人员,确保项目的售后服务。入围供应商须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积极受理采购人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6)入围供应商须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做好公务用车加油记录,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服务标准: (1)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供应商提供的油品包括: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和0号柴油。各采购人燃烧汽油或柴油的公务车辆,除特殊情况外,应到定点供应商加油站进行加油。
(2)油品价格优惠。入围供应商承诺在经批准执行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成品油指导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其承诺的优惠是各采购人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所能享受的最大优惠,采购人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就价格、服务的具体内容及范围、服务条款、付款方式等与入围供应商或其委托的代理商进一步洽谈。除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个性优惠服务外,采购人同时应享受在其门店内充值等其他普遍性优惠政策。
(3)凭卡对号加油。公务用车加油必须使用IC加油卡,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公务车IC加油卡须具有在周宁县内各加油站点的联网使用功能。加油卡实行主卡与附卡管理,主卡用于对单位各IC加油卡分配加油额度、查询详细交易记录等,不能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附卡由单位驾驶员用于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每车一卡,严格按照车辆牌号对号加油,严禁给其他车辆加油或添加燃料,严禁用于加油或添加燃料以外的其他消费。
(4)质量保证。入围供应商必须适时保证定点加油公务用车范围内车辆的油品供应,所提供的油品必须是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按国家规定,使用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具有计量合格证的加油设备加油。
(5)服务保证。入围供应商须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区域内设有加油站点。在周宁县设有服务网点及售后服务机构,配备服务团队人员,确保项目的售后服务。入围供应商须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积极受理采购人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6)入围供应商须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做好公务用车加油记录,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供应商响应内容: 响应以上内容。
2
服务名称: 承诺时限
协议折扣率(%): 无需报价
主要服务内容: 1.入围供应商与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该协议代表的是入围供应商参与项目服务的资格和年限,按照签订之日起二年计算。
2.入围供应商在接到评审项目后与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项目委托入围供应商服务合同》。该合同代表的是入围供应商参与具体项目服务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时限自接受项目任务至完成项目交付、付费完成为止。
服务标准: 1.入围供应商与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该协议代表的是入围供应商参与项目服务的资格和年限,按照签订之日起二年计算。
2.入围供应商在接到评审项目后与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签订《项目委托入围供应商服务合同》。该合同代表的是入围供应商参与具体项目服务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时限自接受项目任务至完成项目交付、付费完成为止。
供应商响应内容: 响应以上内容。
3
服务名称: 报价要求
协议折扣率(%): 0
主要服务内容: 本项目执行价格折扣优惠制。折扣是指供应商在当日发改委公布挂牌零售价格基础上给出不同标号油品的统一的折扣(本项目所报折扣是指按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的优惠幅度),实际收费价格=车辆加油油品当日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优惠幅度。
注:如入围供应商所辖所有加油站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或优惠政策,本项目享受优惠叠加。
例如:当日按照发改委公布的95号汽油零售价为8.58元/升,本加油站当天油价促销或优惠(若有)后实际对外挂牌价格8.38元/升,如入围申请中所承诺的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为0.16元/升,实际收费价格为8.38元/升-0.16元/升=8.22元/升。
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应执行该入围供应商在本次征集中申请入围时所申报的价格折扣。服务期内遇国家价格调整,在价格调整基础上折扣不变。供应商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采购人在编车辆最大的优惠。
本项目为折扣(优惠)幅度报价,各供应商需在数据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申报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精确到分)。
服务标准: 本项目执行价格折扣优惠制。折扣是指供应商在当日发改委公布挂牌零售价格基础上给出不同标号油品的统一的折扣(本项目所报折扣是指按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的优惠幅度),实际收费价格=车辆加油油品当日发改委公布零售价格-优惠幅度。
注:如入围供应商所辖所有加油站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或优惠政策,本项目享受优惠叠加。
例如:当日按照发改委公布的95号汽油零售价为8.58元/升,本加油站当天油价促销或优惠(若有)后实际对外挂牌价格8.38元/升,如入围申请中所承诺的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为0.16元/升,实际收费价格为8.38元/升-0.16元/升=8.22元/升。
入围供应商所辖加油站的供货价格均应执行该入围供应商在本次征集中申请入围时所申报的价格折扣。服务期内遇国家价格调整,在价格调整基础上折扣不变。供应商应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采购人在编车辆最大的优惠。
本项目为折扣(优惠)幅度报价,各供应商需在数据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申报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价格折扣(优惠)幅度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精确到分)。
供应商响应内容: 具体折扣服务为:92#汽油0.13元/升,95#汽油0.13元/升,98#汽油0.13元/升,0#柴油0.13元/升。所辖所有加油站在特定时间举办的促销活动或优惠政策,本项目不享受优惠叠加。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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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元 | 折扣率 | 0 - 100 | 0.13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6年06月03日
征集人: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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