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武汉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JZB-ZCFW-2022-04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F22075608-5241
三、项目名称
武汉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武汉市规划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4幢同济规划大厦10-15层
中标(成交)金额:2680(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武汉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服务范围:提供武汉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完成全部成果。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肖纯(组长);卢孝德;黄祖国;张卫宁;何帅;万徐(采购人代表);李丹哲(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04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元):21.44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十、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1)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十一、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
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8号
联系方式:027-85998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系方式:027-85870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蒙
电 话:027-85870905
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08-10
附件:
FW-049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定.pdfFW-049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定.pdf
FW-049招标文件(长江新区国土规划)定稿.pdfFW-049招标文件(长江新区国土规划)定稿.pdf
武汉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 |
采购需求及实施计划 |
项目名称:武汉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 | 编制单位:武汉长江新城管理委员会 |
编制时间:2022年05月 | 编制时间:2022年05月 |
包号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是否创新产品 | 绿色发展 | 预留 |
1 | 1 | 提供武汉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 | 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项 | 1 | 否 | 否 | 0 | 否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评标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参加过国土空间规划类规范文件编制经验的得1分。(提供牵头或者参与过编制文件的名单截图) | 1 | ||
商务部分(15分) | 企业实力 | 根据《关于土地规划机构资质有效期延长的通知》鄂土学发【2020】1号的精神,投标人具有如下土地规划编制能力证明的,按对应标准计分,满分2分;投标人获得过土地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1、承担过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5分;2、承担过由自然资源部(含下属单位)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研究,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3、承担过城市总体规划及前期研究工作,每提供一个得0.5分,该项满分1分。3、承担过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该项满分1分;4、承担过防洪类规划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该项满分1分;5、承担过交通规划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该项满分1分;6、承担过总体城市设计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该项满分1分。(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提供委托方盖章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12 | |
技术部分(75分) | 规划战略意义解读分析 | 能按照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结合长江新区的实际需求和实践经验,对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清晰解读项目目标、基本情况要求进行分析:1、对本项目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意义解读、需求分析等理解透彻完善,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和理解合理可行得5分;2、对本项目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意义解读、需求分析等理解有一定理解和分析,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3、对本项目基本情况、工作目标、意义解读、需求分析等提供了的相关理解描述,可行性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75分) | 规划思路及技术路线 | 1、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注重工作统筹协调及沟通,对接实际管理工作需求,工作思路与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得5分;2、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内容基本覆盖了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可行 | 5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 对长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难点进行分析:1、摸清资源家底、优化“双评价”成果的重难点分析;(2分)2、解析特征问题、开展“双评估”工作的重难点分析;(2分)3、找准目标路径、开展定位和发展战略研究的重难点分析;(2分)4、统筹全域格局、协调划定“三区三线”的重难点分析;(2分)5、优化要素配置,开展支撑专项研究的重难点分析;(2分)6、加强上下联动、同步编制乡级规划指引的重难点分析;(2分)7、强化实施传导、制定行动计划的重难点分析;(2分)8、整合规划成果、建设规划数据库的重难点分析。(2分)评审标准:1、紧密围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分析系统深入,提出的应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强,分析合理可行的每项得2分;2、围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分析较为系统深入,提出的应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部分内容和本项目内容贴合,并阐述了部分的实施方案,分析基本合理可行每项得1分;3、未提供不得分。 | 16 | |
性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3、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对本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要求和目的的实现只做了简单描述,可行性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 | |||
双评价和双评估编制 | 结合项目背景进行双评价和双评估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制定长江新区国土空间现状“一张底图”。统一以“三调”作为现状底数和底图,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2分)2、开展长江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的补充优化。在市级“双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长江新区条件,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2分)3、开展长江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的完善。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对现行相关规划开展评估,摸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总结发展成绩,剖析存在问题;(2分)4、开展长江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未来风险评估。立足长江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特征,识别长江新区未来自然灾害、资源破 | 8 |
坏、空间开发、人居环境等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提出应对策略。(2分)评审标准:上述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每项得2分;基本合理可行每项得1分,可行性一般每项得0.5分,其他不得分。 | |||
专题和专项研究编制 | 结合项目背景进行专题和专项研究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防洪及蓄滞洪区专项规划。分析防洪形势,制定防洪标准,优化武湖蓄滞洪区安全区布置,拟定防洪体系总体布局,提出防洪工程、非工程措施规划;(2分)2、综合交通专项规划。解析交通现状及问题,制定交通发展战略规划方案,研究外交通、轨道交通线网优化、道路系统、货运物流等重大交通专项规划方案,提出近期交通建设规划方案;(2分)3、国土资源盘整利用研究。分析可用建设用地潜力分析,测算土地征转前期成本,估算宅基地和集体工业用地上房屋拆迁费,编制成片报地预案;(2分)4、重大设施专题研究。研究武汉市重大公共设施现状,分析国内标杆新区规划案例,围绕武汉全国经济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的“五个中心”建设目标,以及长江新区未来城市建设要求,提出长江新区重大公共设施建设类型、布局建议;(2分)5、长江新区滨江地区总体城市设计。分析滨江地区的现状情况,明确未来建设的空间特色、定位与策略、总体功能格局与空间形态、主要景观轴线、沿江界面与视廊控制、特色风貌及开发强度分区、整体及重要节点地区空间意向等主体内容;营造宜人的空间环境,体现武汉江风湖韵的地域特征,充分考虑竖向关系,形成多样化的空间利用模式,确定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和片区的开发时序,对开发模式进行策划研究,提出实施策略与建议,保障该片区的开发建设的可实施性;(2分)评审标准:上述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每项得2分;基本合理可行每项得1分,可行性一般每项得0.5分,其他不得分。 | 10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编制 | 结合项目背景进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制定长江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自然资源保护为基础,综合城乡空间发展基础和动力,建立适应城乡空间基底、空间发展规律的空间格局;(2分)2、划定长江新区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国家、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协调解决与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的矛盾冲突,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和空间分布;(2分)3、划定长江新区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全面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按程序将存在问题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出,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适度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2分)4、划定长江新区城镇开发边界。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和“双评价”结果,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依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合理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2分)5、乡级规划指引。明确各街道(乡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规划目标、指标体系、空间布局,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确定土地用途;(2分)6、制定近期行动计划。从规划实施监测监管、实施评估、绩效考评、督察监管等方面,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制定若干重大行动计划,提出重大项目清单,明确实施支持政策;(2分)7、建设规划数据库。按照《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建设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2分)评审标准:上述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每项得2分;基本合理可行每项得1分,可行性一般每项得0.5分,其他不得分。 | 14 | |
工作进度控制 | 工作进度计划能严格按照成果提交时限要求,项目进度控制科学、时间节点清晰合理,得3分;工作进度计划能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要求,进度控制较为科学、时间节点较为清晰,得2分;工作进度计划不够科学、时间节点不够清晰,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 3 | |
质量控制体系 | 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得力,得3分; | 3 |
工作协调能力 | 投标人配合做好规划设计成果上报、审查、成果方案修改等相关服务工作,服务计划详细、措施得力、承诺明确,得2分;服务计划基本完整、承诺基本明确,得1分;服务计划有遗漏、承诺不明确,或未明确服务承诺得0分。 | 2 | |
质量控制体系完整,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得2分;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
项目人员配备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正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满分2分。(提供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 2 | |
项目人员配备5.1.10其它:无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 |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不得分。1、配备下列专业人员且每个专业配备人员不少于2名(含)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城市规划类;(2)土地规划类;(3)交通类;(4)市政类;2、配备的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含)以上,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多5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人员花名册、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 | 7 | |
价格部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10 |
总分 | 总分 | 总分 | 100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资质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信息 | 其中 | 其他人员 | 其他人员 | 其他人员 | 其他人员 | ||||
经营范围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关联企业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说明: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
备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日期 | 委托方名称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项目主要内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序号 | 项目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或解决方案 | 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 |
1 | 服务期 | ||||
2 | 服务地点 | ||||
3 | 付款方式 | ||||
4 | |||||
5 | |||||
6 | |||||
… | …… |
姓名 | 性别 | 性别 | 年龄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职称 | 学历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个人简介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类似项目经验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项目时间 |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年龄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1 | ||||||
2 | ||||||
3 | ||||||
…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