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锦州市中心医院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治疗卡供货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治疗卡供货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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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锦州市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锦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14日 14:05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2168555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女士0416-23931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0416-3486888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治疗卡供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卡供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为进口设备,其配套使用的治疗卡目前在国内仅有一家授权供应商经销,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美尼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1-14-28、1-14-29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9月15日 至 2022年09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00元/眼
2、现予公示 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23931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416-348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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