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出口处理中心(集包中心)外包服务项目”(采购编号:甬邮分采2020-FW-029)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公司出口处理外包合同即将到期,原有场地、人员、设备配置无法满足出口邮件的处理、转运,需开展重新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
3、(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2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金额1430.48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报价要求(元/件/袋)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服务期内采购量(万件/万袋) |
预估服务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1-1 |
内部处理(散件) |
4万件以下:< 0.1866 4万件(含)-6万件:< 0.1701 6万件(含)-8万件:<0.1603 8万件(含)-10万件:< 0.1533 10万件(含)-12万件:<0.1494 12万件(含)-14万:<0.1467 14万件(含)-16万 :<0.1450 16万件(含)-20万:<0.1424 20万件(含)以上: <0.1413 |
4万件以下:4% 4万件(含)-6万件:25% 6万件(含)-8万件:25% 8万件(含)-10万件:25% 10万件(含)-12万件:4% 12万件(含)-14万:4% 14万件(含)-16万:2% 16万件(含)-20万:1% 20万件(含)以上:1% |
件 |
3年 |
8760 |
1404.2 |
1-2 |
总包经转 |
250袋件及以下:<0.5600 250-500袋件(含):<0.4800 500-800袋件(含):<0.4250 800-1100袋件(含):<0.4000 1100-1400袋件(含):<0.3857 1400-1700袋件(含): <0.3765 1700袋件以上: <0.3700 |
250袋件及以下:2% 250-500袋件(含):2% 500-800袋件(含):2% 800-1100袋件(含):1% 1100-1400袋件(含):1% 1400-1700袋件(含):1% 1700袋件以上:1% |
袋 |
3年 |
54.75 |
26.28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量为预估,入围单位的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注:
①本项目应答报价,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限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②外包费用结算按照月日均处理量结合上表对应单价计算,且当月所有处理邮件结算单价均参照月日均处理数对应的计价区间计算,不分档计价。
③采购完成后,服务期内由于采购人生产需要,新增邮路、格口或垛口,采购人不调整结算单价。
采购项目的实施地点: 服务区域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元民币300万,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关内容;
(5)从事过快递行业县级(区域)及以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需提供业绩证明,不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未被浙江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告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
(4)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20-FW-029-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5)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③ 文件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④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⑤ 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磋商文件;
⑥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现场踏勘
本项目在发售采购文件期间及发售后3天内,组织安排潜在应答人进行现场踏勘并获得踏勘登记表(作为应答文件附件),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供应商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远东工业城中八路分拨中心
联系人:施建波 13705842836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9:0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9月10日8:30-9:00;
2)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2020年9月9日17:00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甬邮分采2020-FW-029-磋商证金缴款凭证)。磋商保证金按项目收取,首轮已缴纳过保证金的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74-87032767/15057457006
邮箱:2276594801@qq.com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附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甬邮分采2020-FW-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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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分公司出口处理中心(集包中心)外包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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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单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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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发票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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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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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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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制造商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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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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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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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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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购买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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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应答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应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应答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我公司 (姓名) (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 的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应答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