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市乡村振兴局鞍山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y2023-2180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鞍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0412-55029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海菲024-234922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鞍山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3-21807
项目名称:鞍山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鞍山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资产和帮扶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15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方式:电子邮件/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箱地址:1370741624@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3448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40甲
联系方式:杨老师 0412-550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穆海菲 024-2349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海菲
电 话: 024-23492292
鞍山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3-21807
项目名称:鞍山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鞍山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资产和帮扶资产清查第三方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15日之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方式:电子邮件/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箱地址:1370741624@qq.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330100003448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240甲
联系方式:杨老师 0412-550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19室
联系方式:穆海菲 024-23492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海菲
电 话: 024-2349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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