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供暖改造和污水管网改造监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6091
预算金额12.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泳波0535-6803103
中标联系人郭雪
公告正文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供暖改造和污水管网改造监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供暖改造和污水管网改造监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定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省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供暖改造和污水管网改造监理)(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6091
工程地址: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包括聚仙假日供暖改造工程一期、西海岸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监理范围: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
建设单位: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高林 联系电话: 0535-3212890
招标单位: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交通和住房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高林 联系电话: 0535-3212890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泳波 联系电话: 0535-6803103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0/22 9:00:00
开标地点: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总得分
A ** ** ** ** ** ** ** ** 98.42
B ** ** ** ** ** ** ** ** 87.07
C ** ** ** ** ** ** ** ** 93.73
四、定标候选人情况
(一)商务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26000(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126000(元)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120 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烟台市泰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126000(元) 完全响应文件要求 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二)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市泰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荣誉情况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市泰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郭雪 监理员 其他/建筑工程/1272**********0589;2305****292X
2 张文欣 项目总监 市政公用工程;3706****1914
3 乔雪梅 专业监理工程师 职称证/建筑工程/工程师;3706****2529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王兴佳 总监理工程师 其他/37018877;3706****5232
2 刘延东 专业监理工程师 职称证/工程师;2323****145X
3 杨鑫浩 监理员 监理员上岗证/PF20230118;3709****7433

烟台市泰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王加云 监理员 其他/工民建/1106**********0955;3707****7480
2 崔玉琪 项目总监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37014208;3706****1511
3 李磊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37015409;3706****3879
五、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信息汇总表
(一)商务标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六、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情况
七、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2日11时57分 - 2024年10月25日11时57分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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