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xd2024-xg-g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兴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急诊急救三大中心系统项目 合 同 甲方(采购单位):兴国县人民医院 乙方(供货单位):江西博华医疗器械配送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JXXD2024-XG-G001 签订地点:兴国县人民医院 签订日期: 2024 年 4 月 9 日 1 急诊急救三大中心系统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兴国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国县文明大道 699 号 乙方(供货单位):江西博华医疗器械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工业园控规 B19-1-2 地块(10 栋厂房)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兴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的急诊急救三大中心系统项目(项目编号: JXXD2024-XG-G001)的成交结果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双方 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文件、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需求一览表; (3)响应报价表; (4)响应过程答疑函; 2、采购货物清单及合同金额: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1 急诊急救三大中心系统 纳龙健康 1 2132000.00
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壹拾叁万贰仟元整(¥2132000.00 元) (包含所有数据接口费用、管理费、利润、验收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和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提供接口制作、系统对接、系统改造服 务及培训服务以满足甲方实际使用的个性化需求,同时需承担涉及甲方现有系统的接口改 造费用。“急诊急救三大中心系统”须与甲方现有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所有相关联的功能。“急诊急救三大中心系统”须与国家数据平台及江西省平台对接,同时需承担涉及的接口 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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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制造商名称
软 件
胸痛中心 信息系统 管理平台 急诊绿色通道 信息管理系统 纳龙、纳龙 胸痛管理 系统 V1.0 1 80000 80000 纳龙健康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快速检测设备 数据采集系统 1 100000 100000
手术信息管理 系统 1 50000 50000
患者随访管理 系统 1 50000 50000
胸痛患者综合 档案信息管理 系统 1 80000 80000
胸痛患者档案 直报国家平台 1 50000 50000
数据挖掘、分析 及质控系统 1 100000 100000
急性心肌梗死 预警系统 1 100000 100000
全网时间同步 系统 1 50000 50000
患者就医时间 自动采集系统 1 80000 80000
跨终端实时推 送系统 1 50000 50000
多媒体信息展 示系统 1 50000 50000
卒中中心 管理平台 急诊绿色通道 信息管理系统 纳龙、卒中 中心信息 管理系统 V1.0 1 80000 80000
手术信息管理 系统 1 50000 50000
患者随访管理 系统 1 50000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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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中患者综合 档案管理系统 1 80000 80000
卒中患者档案 直报国家平台 1 50000 50000
卒中患者档案 直报省平台 1 20000 20000
数据挖掘、分析 及质控系统 1 100000 100000
创伤中心 管理平台 急诊绿色通道 信息管理系统 纳龙、创伤 中心管理 系统 V1.0 1 80000 80000
创伤患者综合 档案管理系统 1 80000 80000
患者档案直报 平台 1 50000 50000
数据挖掘、分析 及质控系统 1 100000 100000
院内信息化集成系统接口 纳龙、通用 接口交互 管理系统 软件 V3.0 1 2500000 250000
配套硬件
12 导车载心电图机 纳龙、 RAGE-12P 2 38000 76000 纳龙健康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腕带信标 清研讯科、Tb1000-w 30 500 15000 清研讯科 (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
定位主基站 清研讯科、U3000-t 7 10000 70000
定位辅助基站 清研讯科、U3000-dz0 2 21 1200 25200
多媒体信息屏 纳龙、 OAM-291A2 N01001 6 10000 60000 宸展光电 (厦门)股 份有限公司
4
手术平板 华为、 BZI-AL20 3 5000 15000 华为技术有 限公司
腕带管理看板 华为、 BZI-AL20 2 5000 10000 华为技术有 限公司
绿色通道移动终端 东集、 CRUISE Ge 物联网手 持采集终 端 3 8000 24000 东集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液晶电视 TCL、 55G60E 1 6800 6800 TCL 王牌电 器(惠州)有限公司
3、履约保证: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进场且甲方在收到有效发票后支付合同款 30%;系统安装 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 65%;系统正常运行 12 个月后支付合同款 5%。(不计利息) 5、履行期限、地点 5.1 履行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40 天内完成系统 建设并交付使用。 5.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货到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开箱点件面检,如因 包装不当或运输原因造成设备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乙方承担责任。 5.3 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 6、质量保证: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 经使用的全新货物和符合要求的服务。如发生所供货物与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甲 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质保期:所投系统必须提供 贰 年的质保期(另有超过贰年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免费技术支持、软件升级服务,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售后服务: 8.1 培训服务:需要安排系统使用培训及若干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组成模块、规则、功能、使用方法、医保政策等。培训时间具体由甲方指定,培训对象为甲方指定 的相关人员。 5 8.2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 2 年免费技术维护服务,其中包括系统维护和跟踪 检测、规则定制等,保证所提供的系统正常运行,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动态 调整系统需求,提供对应更新、对接,所涉及费用含在本项目总价中。 8.3 在维保期内,提供 24 小时全天候客服热线支持,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在 30 分钟内电话响应,4 小时内到达,24 小时内修复,如无法修复,乙方免费 更换同等产品。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的售后服务,维修仅收取零配件费用。 8.4 乙方定期对服务器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查看服务器使用是否异常,存储空间及 CPU 占用情况,清理临时文件,提供服务器迁移安装测试服务等,保障系统服务顺畅运行。 8.5 在维保期后,甲方如需继续购买维保服务。年维保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其 中包含系统日常巡检、系统故障处理、系统功能更新升级、规则定制、性能调优等。 8.6 需确保所投“急诊急救三大中心系统”根据相关政策动态及时调整。 8.7 乙方定期电话或上门巡检工作;协助指导甲方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检查、维 护和调试,以保证设备和系统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 9、验收方式: 9.1 所有建设项目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全部完成,乙 方先按要求完成全部内容的初验,并满足甲方使用要求,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 移交甲方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乙方须到现场全程配合验收工作。 9.2 产品验收标准:系统调试运行正常且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技术参数要求。“急诊 急救三大中心系统”须与甲方现有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所有相关联的功能。“急诊急救 三大中心系统”须与国家数据平台及江西省平台对接。 9.3 验收人员:相关科室及专家人员形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 件、合同等项目文件约定内容对项目进行综合运行验收。 9.4 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整改直至验收通过,乙方若违约,甲方将 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9.5 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总价中。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产品质量本身原因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消防安全: 乙方应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施工作业中的消防安全措 6 施,自愿承担因施工作业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 12、不可抗力事故: 12.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 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 应相对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的 14 日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12.3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违约责任: 13.1 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及产品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要求,在合理性期 限无法达到验收要求,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3.2 除合同第 12.1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 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 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履约处理,可终止合同。 14、相关成果和资料权属: 14.1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 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 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4.2 乙方在编制过程中,有关收集整理的数据、信息、文件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 15、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方、乙方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兴国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6、附则与其它: 16.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16.2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 盖公章后生效。 7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兴国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 市青原支行 账号:191705085682 账号:194740229451 联系方式:0797-5317103 联系方式:18007969207 日期:2024 年 4 月 9 日 日期:2024 年 4 月 9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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