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军山凤亭南路翻板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BQ-ZC-2022-1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71882-1606
3、项目名称:军山凤亭南路翻板维修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7.326038(万元)
6、最高限价:307.326038(万元)
7、采购需求:
凤亭南路(黄陵矶大道~凤亭一路)段道路路面破损严重,约6360平方米路面需维修处理。暂按路面结构从下到上30cm素混凝土基层+24cm面层维修改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釆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釆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以及项目经理劳动合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学历证书、近6个月(2022年1月-2022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项目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需提供岗位证、近6个月(2022年1月-2022年6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年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法人及受托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存在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情况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1)现场领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
B、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复核(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的需提供格式标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以不提供纸质材料。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要求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C、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2)网络获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领取。
B、供应商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将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材料(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的需提供格式标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2498478719@qq.com邮箱。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
C、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发送至2498478719@qq.com邮箱。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递交文件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55607780780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 号:104521003455
3、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⑥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27-84751513
5、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联系方式:13317190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联系方式:15377087349、18995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莎、雷子昊
电话:15377087349、1899558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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