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阳县实验中学学生宿舍走廊及周边台阶维修项目
台阶维修
金额
58.7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nsfay-2024-cs04
预算金额
58.71万元
招标公司
安阳县实验中学
招标联系人
闫先生1393869456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韦宁15544041990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18
公告正文
安阳县实验中学学生宿舍走廊及周边台阶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HNSFAY-2024-CS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县实验中学学生宿舍走廊及周边台阶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712926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县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县实验中学学生宿舍走廊及周边台阶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县实验中学学生宿舍走廊及周边台阶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 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囗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 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 税收的凭据;圃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圃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单据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
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口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圃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 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站截图或打印页) 3.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签章。供 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 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 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11楼1110 房间)报名并购买招 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本项目安阳县实验中学学生宿舍走廊及周边台阶维修项目,采购人为安阳县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 性磋商招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FAY-2024-CS04 2.项目名称:安阳县实验中学学生宿舍走廊及周边台阶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7129.26 元 5.采购需求安阳县实验中学学生宿舍走廊及周边台阶维修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计划工期:15日历天 5.2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及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15日历天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 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圜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圃提供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囗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 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圜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 税收的凭据; 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 单据圃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 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圜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圃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 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站截图或打印页) 3.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巛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签章。供 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 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 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 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11楼1110 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费 5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在本单位的劳务合同原件、在本单位近6 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个人缴费明细)。 (以上涉及人员均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现场查验原件留存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阳县实验中学 地址:安阳县实验中学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13938694568 代理机构: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11楼1110 房间 联系人:韦宁
联系方式:1554404199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实验中学 地 址:/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139386945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韦宁 电 话: 1554404199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