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办事处石碑屯、宅子村、东沈阳、西沈阳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房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条件 | |||||||||||||||||
临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办事处石碑屯、宅子村、东沈阳、西沈阳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房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临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办事处石碑屯、宅子村、东沈阳、西沈阳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房建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临沂沂河新区相公街道办事处石碑屯、宅子村、东沈阳、西沈阳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标段房建项目),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配套设施 (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日间照理中心、老人活动中心、换热站、公厕)、地下车库、储藏室、景观园林绿化道路、管线综合等,还建社区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本次招标包含项目规划范围内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工程施工及项目所需的必要的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派驻);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派驻);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 |||||||||||||||||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系统网上下载。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未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以到账时间为准)。代理公司账户信息: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滨河支行;账号:37050182890100000178。备注:项目简称。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5月27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4年05月31日 17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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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 |||||||||||||||||
1.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线上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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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与地点 | |||||||||||||||||
1.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时30分
2.开启地点:临沂市兰山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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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yygcg.com)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无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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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0539-7977019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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