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名县主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崇德广场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子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0310-31178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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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主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崇德广场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11: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大名县主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崇德广场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主城区道路停车场建设项目崇德广场地下停车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1】1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北京路北、贵乡街西。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大名县崇德广场东侧县医院东南角地下拟建一座停车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规模9507.78平方米。2.1.3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 日历天。2.1.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该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以及采购内容的实施(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近五年内(2018年07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07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1.5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2 09:002023-07-29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大名县北京路与万大路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南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
邮编: 056900 邮编: 056001
联系人: 张子凯 联系人: 李静
电话: 0310-6301106 电话: 0310-311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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