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79.3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新兴县哈水咀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新兴县哈水咀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招标人名称 新兴县筠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人名称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 1.0 合同签署时间 2023-09-21 10:26:02
合同金额 1373640.960000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新兴县筠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_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新兴县哈水咀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2. 工程地点:云浮市新兴县哈水咀片地
3.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5538平方米,主要建设文化旅游活动区4000平方米,包括禅文化展示标志、文旅宣传栏、文旅游园区等;湿地文化旅游区20000平方米,配套1座便民栈桥1270平方米,木质栈道2700平方米,1座步行桥,湿地体验滨水绿道400米,1座生态拦河翻水坝;配备城市地下停车库3600平方米,地面非机动车城市停车场1个,配套道路6330平方米,配套桥梁2410平方米;完善排水、排污、管线、绿植等配套设备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7377.71万元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金额6679.3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终结算以有关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培强,身份证号码:441281197711240152,注册号:44018213。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 1373640.96 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叁仟陆佰肆拾元玖角陆分;
签约监理费下浮率:3.36% (大写)百分之叁点叁陆;
监理费合同价(签约酬金)=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监理费中标下浮率),签约监理费合同价为固定价,监理费结算价 = 合同价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工期为390个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及施工阶段监理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至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完毕,保修阶段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执行(由于非监理(含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延长,监理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由于非监理(含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延长,监理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3年08月16日。
2. 订立地点:云浮新兴。
3.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四份。
委托人:新兴县筠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监理人: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支行
账号:账号:51001406137050390206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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