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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2024年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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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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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2024年度版)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

 答: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见下表

参保对象

出生年月区间

(含当日)

个人年缴费标准(元/人)

成年居民

200412月31日前出生

780

6周岁以下婴幼儿

20181月1日后出生

630

其他未成年人

20051月1日后

201712月31日前出生

290

中小学生(全日制学籍)

――

290

 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其中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宁波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一方的本市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上述对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不能重复参保,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和待遇标准与本市户籍人员相同。

 本市户籍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助。政府资助参保对的资格确认以办理参保登记日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为准,个人无需另外申请

 二、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手续?

 答:年度集中参保启动前已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参保身份发生变化或户籍信息有变化的人员除外),其他各类参保人员可随带身份证原件至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也可下载登录“浙里办”APP,由参保人本人或亲友代为办理参保手续由他人代办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学生由所在学校办理。

 税务部门提供具体缴费渠道如下:

 1.网上缴费:本人或替他人缴费(含便民服务机构柜面代办)选择使用微信公众号“宁波税务”、支付宝“宁波社保缴费”、“宁波税务”APP、“浙里办”APP宁波市电子税务局五大平台中的任意一个网上缴费平台,登录缴费平台后选用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等支付方式缴费。

                                                                                                                                                            

微信公众号“宁波税务”                                   支付宝“宁波社保缴费”

 2.银行柜面缴费:①银行卡代扣代缴。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八家银行(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宁波银行)的银行卡(包括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必须激活金融功能),与银行签订委托扣缴协议,也可通过宁波电子税务局宁波税务APP或医保便民服务中心经办窗口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缴费银行每月定期从签约银行卡中代扣应缴的医保费,一次扣成功后将不再发起扣款,缴费人应确保在银行扣前将应缴的保费存入银行缴费卡;原已签订委托扣缴协议的缴费人银行扣存入足额款项即可。②银行柜面查缴。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八家银行各网点柜面,用现金或本行银行卡转帐方式缴入税务社保专户。

 3.村(社区)的社保协理员办理收缴:由各村(社区)的社保协理员直接收取现金。

 集中办理时间:20231010---11月底(其中学生20231010--10月底),具体时间、方式以乡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享受什么样的医疗待遇?

 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按门诊、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分别累计计算。门诊医疗费封顶线为5000元,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封顶线分别为30万元、25万元。门诊特病治疗的医疗待遇限于门诊治疗形式,门诊特病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具体医保待遇如下:

人员

分类

门诊医疗费

住院医疗费

门诊

特病

治疗医疗费

起付线

以下

起付线至

4万元(含)

4万元至

封顶线以下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

医疗费在5000元(含)以下,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60%;

三级医院就医,基金支付30%;

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45%。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的,基金不再支付

由个人自付,起付线额度:三级医院12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300元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5%,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0%

4万元至30万元(含),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90%,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5%

25万元(含)以下,基金支付80%

成年居民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0%,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70%

4万元至30万元(含),

社区医院就医,基金支付85%,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基金支付75%

25万元(含)以下,基金支付70%

 生育医疗费待遇:待遇享受期内的育龄妇女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含住院分娩医疗费及妊娠期间产前检查费),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定额补偿待遇。

 、生病时如何就医结算?

 答:参保人员可在我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凭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报销医疗费。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内其它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刷卡就医结算。参保人员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转浙江省外就医以及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的,应事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在我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医疗机构按规定记账后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相关政策哪里可以咨询?

 答:参保人员可向户籍地便民服务中心、市医疗保管理服务中心或余姚市税务局咨询,医保咨询:0574-12345,0574-62677161,税务咨询:0574-12366,0574-6285930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温馨提醒:医保电子凭证是电子版的医保卡,参保人可凭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并实现“互联网+”医保支付。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支持多渠道申领激活,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或浙里办、部分银行APP申领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可其他家庭成员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以开通亲情账户的方式申领。



国家税务总局余姚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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