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招标B1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0000g23052900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传义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453-63009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招标B1标段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
日期:2023-05-31
浏览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000G230529002001

一、招标条件

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招标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S317三石公路红旗桥等7座桥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100号文件)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黑交发【2023】20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招标

2.2、工程概况:7座危桥改造工程(K49+377红旗桥、K33+763石灰窑桥、K65+756富民桥、K67+585道河桥、K97+192会川桥、K98+440无名桥、K115+637黄松桥)

2.3、建设地点:省道S317三石公路上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3年07月30日—2024年07月30日,共366日历天。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6、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 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

桥梁编码

桩号

桥梁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性质

招标控制价(元)

单项工程控制价(元)

主要工程量

第一标段: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招标B1标段

S317231086L0120

K33+763

石灰窑桥

桥梁全长53.06米,引道72.44米

拆除重建

7,536,196

3,346,637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S317231086L0210

K97+192

会川桥

桥梁全长53.06米,引道47.3米

拆除重建

4,189,559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东宁市省道S317三石公路危桥改造施工招标B2标段

S317231086L0150

K49+377

红旗桥

桥梁全长18.56米,引道62.79米

拆除重建

9,109,102

1,571,074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S317231086L0180

K65+756

富民桥

桥梁全长15.56米,引道22.24米

拆除重建

1,192,226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S317231086L0190

K67+585

道河桥

桥梁全长18.56米,引道62.24米

拆除重建

1,873,919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S317231086L0220

K98+440

无名桥

桥梁全长18.56米,引道97.1米

拆除重建

1,959,240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S317231086L0250

K115+637

黄松桥

桥梁全长25.56米,引道77.2米

拆除重建

2,512,643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注:本项目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不允许兼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与第二标段均适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或道桥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需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若总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职务(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需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若项目总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职务(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8年04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

1)第一标段:累计完成类似桥梁施工项目,桥长累计不少于300延米的项目;

第二标段:累计完成类似桥梁施工项目,桥长累计不少于130延米的项目;

(2)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类似桥梁施工项目。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业绩要求:以上业绩只需提供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查询截图即可。网页截图中的内容不能明确体现业绩包含的内容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3.1.4 信誉最低要求:

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不得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

3.1.5 财务最低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②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2 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3年06月01日15时00分至2023年06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其他事项:

4.2.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4.2.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4.2.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hglzb。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gltb。

4.2.4电子投标工具在“www.bqpoint.com”的下载中心下载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4.2.5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3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29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开标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5.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壹拾伍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壹拾捌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网站发布。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公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减扣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八、联系方式

8.1监督单位: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平路72号

人:洪海

话:0451—82624405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安区卧龙街6号

联系人:张传义

联系电话:13766601841

8.2招 标 人:

单位名称: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3号

人:盛先生

话:0453—3631420

8.3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102号

人: 刘女士

话: 0453-630099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