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选取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合作单位(第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选取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合作单位(第三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JJ2023026
受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3年2月15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在龙岩公物采购网(网址:www.lygwcg.com)对以下竞价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一、竞价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项目基本内容为选取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合作单位。
2、项目地点:新罗区小池镇京源村。
3、建设内容:为充分利用现有已租耕地,发挥山垅田高效利用示范效应,打造新罗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选取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合作单位,共同合作打造新罗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发展种植业,开展农业生产,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相关政策。
4、土地总租金最低限价为722365元。最低控制单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5、成交原则:根据有效供应商报价排名情况,按价格从高到低排序,供应商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竞价出价时间较早的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竞价供应商排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公司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产品种植和销售相关内容,公司有农产品相关注册商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资格及服务能力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符合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主要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名单;
(7)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龙岩公物采购网-办事指南”、“本公告附件”;
(四)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即为土地总租金。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清单编制分项报价表,并在竞价环节上传,未上传,或上传的报价不符合要求的,竞价无效。
系统土地总租金竞价最低限价设置为722365元。各供应商竞价开始至结束时间,进入竞价系统(竞价大厅)时,无需填写具体品牌、型号,只需在分项报价表中填报投标金额总价,数量填写1即可。最后提交报价并在竞价附件处上传合并好的PDF格式文档后,出现报价记录时间,视为提交报价成功。
分项报价表如下:
(五)合同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合同不违背本公告采购实质性要求。
(六)结算
采取承包经营模式,成交供应商负责策划种植项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生产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每年12月31日前上缴前期投资的部分费用4.581万元/年(7年合计32.07万元)。
2.每年度结算地租=每亩每年成交报价*206.39亩。首年租金万元,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上半年租金(首年租金的50%),6月30日前缴交下半年租金(首年租金的50%),每年租金于当年1月1日和6月30日前各缴交50%,先交后用。
3.成交供应商须交合作押金5万元,于《合作协议》签订15日内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合作期结束,若未违反合同约定,则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投标人须提供的材料(竞价过程在电子件管理选项中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①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网上竞价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承诺函;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个人征信报告;
④支付保证金凭证(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备注:上述“一”均为重要要求,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竞价将被拒绝。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出具如下承诺函及本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统一合并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在竞价环节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无效。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16: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在系统上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竞价保证金14000元到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3000元计收,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与保证金收款信息相同)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3、保证金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视为未缴交保证金,竞价无效)
开户行:工行龙岩西城支行
开户名: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10100219000029228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2810097)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97-2555805)
电子信箱:lywhxgs@163.com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12层
4、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成交单位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或业主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款,招标代理公司自收到合同或业主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违约责任
成交单位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招标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单位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若放弃中标,则保证金扣交给采购人。
6、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7、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9、招标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龙岩公物采购网站(www.lygwcg.com)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1、如竞价结果存在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情形,则以系统报价时间较早的为优先排序。
12、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附件:1.合作协议
2.网上竞价须知
2.网2.2.上竞价须知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
合作协议
甲方: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充分利用现有已租耕地,发挥山垅田高效利用示范效应,打造新罗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甲、乙双方决定共同合作打造新罗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已向京源村流转的土地206.39 亩和现有的生产、生活、安全管理设施(含生产管理房和监控设施等)及现有水电设施,土地位于新罗区小池镇京源村大坪。
土地用途为:发展种植业,开展农业生产,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相关政策。
二、合作期限
暂定七年,自2023年 月 日(起始日期以中标后实际起始日期为准)至2029年12月31日。合作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继续合作优先权。
三、合作方式
采取乙方承包经营模式,负责策划种植项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生产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023年 月 日(起始日期以中标后实际起始日期为准)至2029年12月31日,按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交付前期投资的部分费用4.581万元(7年合计32.07万元)。地租2023年 月 日(起始日期以中标后实际起始日期为准)至2029年12月31日按每亩最低报价500元/年计10.32万元/年(以中标价为准),首年租金 万元,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上半年租金(首年租金的50%),6月30日前缴交下半年租金(首年租金的50%),由乙方单独承担,每年租金于当年1月1日和6月30日前各缴交50%,先交后用。
四、合作押金
乙方须向甲方交合作押金5万元,于此《合作协议》签订15日内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合作期结束,乙方若未违反合同约定,则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作协议规定收取前期部分投资的每年分摊费用及土地租金;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履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3.甲方无偿提供现有的生产安全摄像设施和生产管理房及现有水电设施供乙方使用,其日常维护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所有的水电费及增加设施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作协议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依规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申报相关补贴及项目支持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作协议约定交付合作的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作协议义务。
2.乙方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收入和以乙方名义申报的补贴归乙方所有,乙方对合作土地具有使用权,合作地块用于农业生产。
3.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荒废土地,应依照合作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前期投资的防草布和有机肥的分摊费用及土地租金。
4.合作期满后,乙方应在30日内无偿对地面种植附着物进行清理,由甲方收回土地,超过30日的按合作协议期内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土地租金。
5.乙方在合作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乙方不得从事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危害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合同期内项目地及从业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合作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相关约定,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作押金并终止合作协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三点约定的已产生的费用及租金)。如甲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与合作押金等额的违法金,并终止合作协议,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合作协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解决方法
合作期内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期内,如合作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土地补偿费和甲方投资的设施设备所得到的赔偿、补偿、补助等归甲方,地上种植物及合同签订日之后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所得到的赔偿、补偿、补助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赔偿归乙方。
九、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作协议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应商在龙岩公物采购网(https://www.lygwcg.com/)上注册,接受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公物采购网首页“龙岩公物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其在龙岩公物采购网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2、收费标准如下:
采购商按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具体以竞价公告为准。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自愿缴交网上竞价保证金;
3、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其竞价将被拒绝。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采购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四个工作日9:00时开始至当日下午4:00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正品行货。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卡、售后保修卡等文件。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服务。
2、采购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采购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品牌、型号及配置、细项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不得出现类似于“与竞价采购文件一致或完全响应”等的字眼。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市公物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如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二)货物到货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商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中文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四)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论是项目验收意见的组成部分之一。
(五)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交《成交通知书》原件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向采购单位办理相关货款支付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市公物采购网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成交供应商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2)违约二次,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六个月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四次,取消其一年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将报请龙岩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龙岩市公物采购网:(www.lygwcg.com)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浦发银行楼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二楼
本须知由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项目编号:FJLYCGJJ2023026
受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3年2月15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在龙岩公物采购网(网址:www.lygwcg.com)对以下竞价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一、竞价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项目基本内容为选取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合作单位。
2、项目地点:新罗区小池镇京源村。
3、建设内容:为充分利用现有已租耕地,发挥山垅田高效利用示范效应,打造新罗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选取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合作单位,共同合作打造新罗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土地用途为:发展种植业,开展农业生产,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相关政策。
4、土地总租金最低限价为722365元。最低控制单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5、成交原则:根据有效供应商报价排名情况,按价格从高到低排序,供应商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竞价出价时间较早的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竞价供应商排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公司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产品种植和销售相关内容,公司有农产品相关注册商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资格及服务能力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符合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主要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名单;
(7)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龙岩公物采购网-办事指南”、“本公告附件”;
(四)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即为土地总租金。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清单编制分项报价表,并在竞价环节上传,未上传,或上传的报价不符合要求的,竞价无效。
系统土地总租金竞价最低限价设置为722365元。各供应商竞价开始至结束时间,进入竞价系统(竞价大厅)时,无需填写具体品牌、型号,只需在分项报价表中填报投标金额总价,数量填写1即可。最后提交报价并在竞价附件处上传合并好的PDF格式文档后,出现报价记录时间,视为提交报价成功。
分项报价表如下:
序号 | 时间段 | 年数 | 面积(亩) | 每亩最低控制价(元/年) | 最低控制总价(元) | 每亩投标报价(元/年) | 投标总价(元) |
1 | 2023年-2029年 | 7 | 206.39 | 500 | 722365 | | |
合计(元) | 722365 | / | | ||||
投标报价总计:大写 元(小写:¥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五)合同
成交单位应在成交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合同不违背本公告采购实质性要求。
(六)结算
采取承包经营模式,成交供应商负责策划种植项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生产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每年12月31日前上缴前期投资的部分费用4.581万元/年(7年合计32.07万元)。
2.每年度结算地租=每亩每年成交报价*206.39亩。首年租金万元,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上半年租金(首年租金的50%),6月30日前缴交下半年租金(首年租金的50%),每年租金于当年1月1日和6月30日前各缴交50%,先交后用。
3.成交供应商须交合作押金5万元,于《合作协议》签订15日内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合作期结束,若未违反合同约定,则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投标人须提供的材料(竞价过程在电子件管理选项中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①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网上竞价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承诺函;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个人征信报告;
④支付保证金凭证(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备注:上述“一”均为重要要求,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竞价将被拒绝。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出具如下承诺函及本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统一合并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在竞价环节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无效。
承诺函 ****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全称) 完全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的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上述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本采购文件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16: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在系统上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竞价保证金14000元到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3000元计收,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与保证金收款信息相同)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3、保证金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视为未缴交保证金,竞价无效)
开户行:工行龙岩西城支行
开户名: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10100219000029228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2810097)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97-2555805)
电子信箱:lywhxgs@163.com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12层
4、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成交单位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或业主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款,招标代理公司自收到合同或业主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违约责任
成交单位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招标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单位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若放弃中标,则保证金扣交给采购人。
6、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7、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9、招标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龙岩公物采购网站(www.lygwcg.com)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0、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1、如竞价结果存在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情形,则以系统报价时间较早的为优先排序。
12、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附件:1.合作协议
2.网上竞价须知
2.网2.2.上竞价须知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
合作协议
甲方: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充分利用现有已租耕地,发挥山垅田高效利用示范效应,打造新罗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甲、乙双方决定共同合作打造新罗小池京源农业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已向京源村流转的土地206.39 亩和现有的生产、生活、安全管理设施(含生产管理房和监控设施等)及现有水电设施,土地位于新罗区小池镇京源村大坪。
土地用途为:发展种植业,开展农业生产,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相关政策。
二、合作期限
暂定七年,自2023年 月 日(起始日期以中标后实际起始日期为准)至2029年12月31日。合作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继续合作优先权。
三、合作方式
采取乙方承包经营模式,负责策划种植项目,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按方案组织生产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023年 月 日(起始日期以中标后实际起始日期为准)至2029年12月31日,按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交付前期投资的部分费用4.581万元(7年合计32.07万元)。地租2023年 月 日(起始日期以中标后实际起始日期为准)至2029年12月31日按每亩最低报价500元/年计10.32万元/年(以中标价为准),首年租金 万元,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15日内将上半年租金(首年租金的50%),6月30日前缴交下半年租金(首年租金的50%),由乙方单独承担,每年租金于当年1月1日和6月30日前各缴交50%,先交后用。
四、合作押金
乙方须向甲方交合作押金5万元,于此《合作协议》签订15日内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合作期结束,乙方若未违反合同约定,则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作协议规定收取前期部分投资的每年分摊费用及土地租金;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土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履行本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3.甲方无偿提供现有的生产安全摄像设施和生产管理房及现有水电设施供乙方使用,其日常维护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所有的水电费及增加设施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作协议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依规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申报相关补贴及项目支持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作协议约定交付合作的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作协议义务。
2.乙方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收入和以乙方名义申报的补贴归乙方所有,乙方对合作土地具有使用权,合作地块用于农业生产。
3.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荒废土地,应依照合作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前期投资的防草布和有机肥的分摊费用及土地租金。
4.合作期满后,乙方应在30日内无偿对地面种植附着物进行清理,由甲方收回土地,超过30日的按合作协议期内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土地租金。
5.乙方在合作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乙方不得从事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危害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合同期内项目地及从业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合作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相关约定,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作押金并终止合作协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三点约定的已产生的费用及租金)。如甲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相关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与合作押金等额的违法金,并终止合作协议,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影响,需要变更或解除合作协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七、纠纷解决方法
合作期内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期内,如合作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土地补偿费和甲方投资的设施设备所得到的赔偿、补偿、补助等归甲方,地上种植物及合同签订日之后乙方投资的设施设备所得到的赔偿、补偿、补助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赔偿归乙方。
九、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作协议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应商在龙岩公物采购网(https://www.lygwcg.com/)上注册,接受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公物采购网首页“龙岩公物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其在龙岩公物采购网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2、收费标准如下:
采购商按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具体以竞价公告为准。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自愿缴交网上竞价保证金;
3、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其竞价将被拒绝。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采购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四个工作日9:00时开始至当日下午4:00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正品行货。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卡、售后保修卡等文件。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服务。
2、采购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采购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品牌、型号及配置、细项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不得出现类似于“与竞价采购文件一致或完全响应”等的字眼。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市公物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如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二)货物到货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商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中文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四)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论是项目验收意见的组成部分之一。
(五)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交《成交通知书》原件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向采购单位办理相关货款支付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市公物采购网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成交供应商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2)违约二次,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六个月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四次,取消其一年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将报请龙岩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龙岩市公物采购网:(www.lygwcg.com)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浦发银行楼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十二楼
本须知由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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