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城公安分局影像实弹射击馆训练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善兵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健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曳晨
公告正文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的委托,拟对宿城公安分局影像实弹射击馆训练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项目总投资约351万元,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一、情况说明:

为拓展警务技战术的训练水平,射击训练过程与干警培训的实战需求相结合,针对国家在警察训练上的新形式发展需求,把贴近实战训练的意识放在首位、注重全方位实战能力的培养,提高训练干警的基本应战能力、危险判断能力、谈判控制能力、交战对抗能力、精确打击能力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拟定影像实弹射击馆训练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采购,采购的主要内容有:靶标投影系统、射击耐弹橡胶屏幕、耐弹橡胶胸环靶、主控计算机、训练软件、辅助控制单元、实弹定位组件及定位软件、投影定位安装总成、场地音响指挥系统、摄像联网实时互战对抗控制设备及软件、激光训练手枪、射击安全隔断显示板、防护设备、场地监控设备、靶机、战术模拟设备、射击安全防护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等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本项目采购清单主要设备涉及到“一种基于投影技术射击定位自动校正系统及方法”、“一种活动冲靶车及其训练方法”、“一种实弹射击时可以观察瞄准的系统方法”等三种发明专利,“一种联网互战式投影对抗射击训练系统”、“一种手提式子弹储运发弹箱”、“一种便于更换橡胶砖和防止铅尘污染的收弹装置”、“一种空气过滤循环系统及室内型的战术射击训练馆”和“链式快搭彩钢板及彩钢房”等五种实用新型专利;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拟定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上海亿湾特训练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二)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68号

三)法定代表人:王曳晨

四、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序号

论证专家姓名

单位

职称

1

邱绍锋

宿迁市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2

卓京京

宿迁市兴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级工程师

3

王春凯

宿迁高师

中级工程师

五、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123117:3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相关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东海路

联系人:李善兵 联系电话:0527-82163656

2、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健 联系电话:0527-86224338

联系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2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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