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制丝工房空调机组凝水回收利用改造(项目编号:0633-2240326BLJ22)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9.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3-2240326blj22
预算金额219.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玉凤0772-370015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制丝工房空调机组凝水回收利用改造(项目编号:0633-2240326BLJ22)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制丝工房空调机组凝水回收利用改造

(项目编号:0633-2240326BLJ22)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柳州卷烟厂制丝工房空调机组凝水回收利用改造

项目编号

0633-2240326BLJ22

招标人

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玉凤 联系电话:0772-3700157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柳州卷烟厂制丝区域16台空调机组凝水回收利用改造

要求工期:50日历天(扣除因招标人生产工作原因导致的中途停工天数)

招标范围:对柳州卷烟厂制丝区域16台空调机组进行改造,将其产生的凝结水进行汇集后再利用,主要包括购置安装凝水回收及存储装置、铺设凝水回收及补水管道、购置安装凝水输送补水装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30号居上V8城A座19楼1912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2月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2月14日

拟中标人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

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捌仟贰佰捌拾玖元柒角捌分(¥2,158,289.78)

工期

50日历天(扣除因招标人生产工作原因导致的中途停工天数)

质量标准

1.设备、线管安装敷设符合《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相关要求;

2.管道支架(吊架)均为成品,规格和间距等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要求;

3.所有冷凝水管道均采用橡塑保温棉保温,最外层包铝制金属保护层,保温做法和施工工艺符合《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T 50274-2013等国标规范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

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伍仟玖佰柒拾玖元壹角捌分(¥2,195,979.18)

工期

50日历天(扣除因招标人生产工作原因导致的中途停工天数)

质量标准

1.设备、线管安装敷设符合《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相关要求;

2.管道支架(吊架)均为成品,规格和间距等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要求;

3.所有冷凝水管道均采用橡塑保温棉保温,最外层包铝制金属保护层,保温做法和施工工艺符合《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T 50274-2013等国标规范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

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捌仟肆佰壹拾陆元壹角伍分(¥2,198,416.15)

工期

50日历天(扣除因招标人生产工作原因导致的中途停工天数)

质量标准

1.设备、线管安装敷设符合《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相关要求;

2.管道支架(吊架)均为成品,规格和间距等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要求;

3.所有冷凝水管道均采用橡塑保温棉保温,最外层包铝制金属保护层,保温做法和施工工艺符合《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T 50274-2013等国标规范要求。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广西招标采购网。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事项的异议应当一次性提出),逾期提出或非一次性提出的评标异议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

(1)来信请寄:广西柳州市静兰路1号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卷烟厂纪检监察科,邮政编码545006;

(2)来访请到:广西柳州市静兰路1号;

(3)投诉电话:0772—3026510(规范管理办公室);

(4)举报电话:0772—3026680(纪检监察科);

(5)纪检监察科网上举报:lzjycjj@gxzy.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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