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预算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57.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fzc(2022)-013
预算金额357.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社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雪婷19990603614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预算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区6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ZC(2022)-01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预算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573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670000,600000,1400000,618000,185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第一包:手持电子眼压测量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第二包:4k光学摄像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第三包:多导睡眠监测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第四包:电子喉镜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第五包:非接触广角镜、玻切仪超生乳化手柄 、手术中用房角镜、 第二代玻璃体消融镜
   数量:4
   预算金额(元):61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第六包:全自动血凝分析仪、双头煎药机打包机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8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按甲方要求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分级及以上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不分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区602

方式:公告获取文件地址购买,线下获取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区602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区6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87号

联系方式:18999893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社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B区602会议室

联系方式:19990603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婷

电 话:1999060361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