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4127
预算金额549.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20-3803612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G2023-412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 549.171611 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本工程原水提升泵房建设工程,土 建规模为 95 万 m3/d,设备规模为 75 万 m3/d;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 20 万 m3/d。市政配套管网工程,新建 DN400~DN1000 给水管 16.835km,新建一体化加压泵站一座,设计 规模为 5 万 m3/d。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公司(粤海 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 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3.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次招 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 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 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3.3.2 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
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 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 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建管系统 备案的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承诺书》;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3.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8 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 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 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 检测任务的单位,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 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 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 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 的,其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单位。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 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进行 签章即可。
3.10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7 日 08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开标室
七、其他
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案证(2208-440115-04-01-25081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 限公司,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资本金,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3 项目规模:
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本工程原水提升泵房建设工程,土建规模为 95 万 m3/d,设备规模为 75 万 m3/d;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 20 万 m3/d。市政配套管网 工程,新建 DN400~DN1000 给水管 16.835km,新建一体化加压泵站一座,设计规模为 5 万 m3/d。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公司(粤海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及有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招标人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2.4 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5491716.11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相应最高限价-综 合单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检测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
工要求。
2.6 招标内容:
工程检验检测应承担对建构筑物及管道工程质量具有监控作用的现场检测,主要包括:地基 基础、材料、钢结构、混凝土结构、基坑支护监测、水池满水试验、管道水压试验和闭水试 验、房屋安全鉴定等检测服务和基坑监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 验收的要求。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 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 因检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数据信息须连接市监管系统,并进行传输报送。
(4)相关文件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所有工程检验检测均属本次合同范围。
(5)管道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可能影响周边河堤、桥梁、铁路、高压电塔、石油管线等的 安全,为防止在施工中影响其安全,乙方应按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等工作。如该等检验检测另有其他资质要求的,而乙方不具备 的,由乙方自行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单位并报甲方同意。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检测参 数满足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要求、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组织实施工作、资料整理和备案。符 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验收标准,确保检测项目及数量能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河堤、桥 梁、铁路、高压电塔、石油管线等相关业主单位、管理单位的施工质量的验收和备案要求。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管道施工过程中,因 施工可能影响周边河堤、桥梁、铁路、高压电塔、石油管线等的安全,上述相关单位要求免 费出具相关监测、检测方案的,检测单位应免费负责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 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3.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本次招
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 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 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3.3.2 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 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 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 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建管系统 备案的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承诺书》;
3.6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3.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8 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 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按要求签署盖章签订联 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 检测任务的单位,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 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 效。
(2)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 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 的,其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单位。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
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牵头人进行 签章即可。
3.10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说明
4.1 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2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 程安排、答疑纪要),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4.3 投标担保 10 万元。
5.资格审查方式
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 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 为招标失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下载。
6.2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3 年 7 月 28 日 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 间止。
7.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8 日 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行。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
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7.3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开 标室。
7.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信息为准。
7.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 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 30 分钟使用制作该电子投 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 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 密。
8.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 部门: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7 楼,联系电话:020-66315701。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 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7 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0-66315615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8374251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16 号
联系人:郭工
电 话:020-3803612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电话:020-39053237
2023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黄阁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检验检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 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 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 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 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 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
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 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 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 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 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 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 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 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如中标时已通过相关备案,本条承诺不作要求)
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通过备案承诺书
若我方成为 项目的中标单位,我方郑重承诺,将切实完成以下工作,若不在限 定时间内完成,可视为我方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可另择中标单位:
1、在项目中标后 15 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核通过备案。
承诺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人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合同谈判活 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 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牵头人名称):主要负责本项目 任务工作,还应负 责项目管理协调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 求。
② (成员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项目 任务工作,具 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程咨
4长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企业投资类项目)。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南沙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 7 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66315615
电子邮件:yy3803612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116 号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020-38036127
电子邮件: yy3803612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汉共
禹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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