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产教融合中心学生服务部 16,17 号楼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H-CS-20230726
项目名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产教融合中心学生服务部 16,17 号楼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注:本需求清单中带“★”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若有负偏离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新建两栋学生公寓。该项目建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预留地块内,校内编号为 16,17 号楼。总建筑面积约13600平方米,地上六层,框架结构,无地下室,项目内容包括:土建、室内精装、室外附属、道路、景观工程等。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以上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全程派驻驻场人员1名,负责:
1.参加图纸会审会议及对应的造价测算等工作;
2.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签证)的资料复核、测算,协助采购人完成造价变化的备案/审批手续工作;
3.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审核工作;
4.对涉及索赔费用事项的复核及相关资料收集;
5.对需核价材料(设备)的提供咨询成果,按采购人程序完成备案手续;6.按采购人要求编制(更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月动态》;7.根据本项目概算、施工合同、投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单价、施工图纸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8.参加图纸会审及重大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会;
9.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
10.审查设计变更、建设内容变更、材料差价调整、索赔等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11.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完整;
12.工程进度款的审核(至少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按工程及支付节点将进度款实际应支付的金额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审核;
13.收集涉及费用的方案、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等;
14.对能影响到造价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
15.为采购人材料认质认价提供审核参考,对材料调价、政策性调差等合同执行事项进行审核;对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参与询价;
16.对新增材料、新材料、新技术、新项目的综合单价分析;
17.对采购人交办的与本项目有关的零星施工、返工、迁改等项目进行造价审核;
18.配合采购人对竣工结算审计结果进行复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19.采购人所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有关的事宜(不含竣工结算审计)。
20.竣工结算初审;
(二)服务成果文件
1、《投标报价算术性复核报告》;
2、《工程变更造价分析表》、《材料、设备询价记录表》(如有时);3、《现场签证》(影像版、纸质版,如有时);
4、《合同款项支付审核表》;
5、《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日志》等;
6、《工程资料审核意见表》;
7、《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8、全过程中出具的相关造价工作报告。
注: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对成果文件另有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三)服务质量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咨询服务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
3、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4、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帐、日志;
5、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相关要求。
注:如有最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三、商务要求
★3.1 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终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3.2 服务地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3.3 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5%
(2)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基础施工完成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20%;
(3)主体封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30%;
(5)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后进行清算并支付剩余部分。
(6)采购人每次支付费用前,供应商应当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导致采购人未能及时付款,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且供应商不得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3.4 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3.5 报价要求: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3.6保密要求:为采购人的技术资料保密。
3.7其他要求:在本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终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供应商将《报名表》、本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微信付款截图(付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发送至四川中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honghongzxgs@163.com;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信息错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3.供应商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确认无误后,我公司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的经办人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四路环球时代中心C座11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四路环球时代中心C座11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
联系方式:贺老师;0825-2914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四路环球时代中心C座110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28-625243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老师
电 话: 0825-291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