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场桥动刚度检测评估测试辅助技术服务招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书下载:1721874309570.pdf
场桥动刚度检测评估测试辅助技术服务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场桥动刚度检测评估测试辅助技术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36000.00元
(三)项目采购编号:FW-03-2024015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简介:“基于振动测量的场桥动刚度检测及评估”院立科研项目拟开展如下测试研究工作:(1)选取试验样机,现场对场桥额定载荷工况下主梁动刚度进行检测。振动是起重机械动态性能的直接体现,因此,对动刚度的测量是分析研究起重机械动态性能的关键。本项目采用动态响应测试(即振动测试)的方法,运用加速度动态分析测试仪对样机进行现场振动和动刚度测试,测量并分析样机在额载工况下,运行过程中的速度、加速度以及振动频率的变化情况;(2)多种工况下场桥司机室振动测量与舒适度评价。起重机械的振动和动态刚性直接影响到起重机械的动作精确度、平稳性能、设备磨损和疲劳,以及操作人员的舒适性。利用振动测量方法,通过对样机不同载荷工况下动刚度的测量,找到设备振动频率、大车轮胎胎压与司机舒适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评估测量结果对司机操作舒适度的影响。(3)场桥用钢丝绳疲劳寿命测试与实际弹性模量的测定。一是将钢丝绳样品在给定试验条件下,随绕试验滑轮弯曲次数的累积, 试验钢丝绳样品外层钢丝磨损规律、钢丝绳表面钢丝断丝发展变化规律以及钢丝绳直径变化规律,测定试验钢丝绳样品在给定试验张力、试验频率、包角、弯曲比(D/d)、试验行程、试验段有效长度、报废条件等试验条件下的弯曲疲劳寿命;二是采用静力法,利用拉力机在钢丝绳两端施加静力,测量钢丝绳的伸长量,从而计算出其弹性模量,在钢丝绳的使用中,弹性模量是一个重要的物理参数,它直接决定了钢丝绳的强度、刚度和使用寿命等性能。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两部分,分别为盐田港区内场桥动刚度测试与石岩天宝分部起重机试验室钢丝绳测试。
(1)盐田港区内6台场桥(测试样机)需要的测试辅助工作。包括:
a.根据现场测试人员提供的测点位置,对测点进行打磨、清洁与后期补漆;每台场桥测点12~15个。
b.协助现场测试人员完成6台场桥应变片、加速度传感器等测试工具的粘贴、布置与接线;
c.负责41t试验载荷的调整、搬运与装卸等。
工作量预估:约每天人工3人,工时6天。
(2)钢丝绳弯曲疲劳寿命测试与实际弹性模量测定的测试辅助工作。包括:
a.将3条Φ30 mm×71m的钢丝绳安装在弯曲疲劳试验机上,试验结束后将钢丝绳拆除。拆除旧绳4次,安装新绳3次。弯曲疲劳测试后,将3条废旧钢丝绳盘起在卷盘上。工作量预估:约每天人工2人,工时4天。
b.为测试钢丝弹性模量,提供2根(以上)钢丝绳绳头夹具的制作服务,绳头夹具型式采用金属压铸接头并提供测试证书;
c.提供钢丝绳无损探伤仪固定支座的制作与安装服务;
d.所有测试工作完成后,提供试验仪器与试验场地的清洁打扫服务;
b、c、d 3项工作折算成人工,工作量预估:约每天人工2人,工时10天。
注:上述技术要求和工作内容均不可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截止投标后、评标前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该系统无法查询的,采购人将在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爱企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经营范围包含“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修理、改造”。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商务需求
(一)工期:除采购人有要求的情形以外,场桥动刚度检测评估测试辅助技术服务应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测试辅助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以及收取相关验收报告后,由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
(三)违约责任:因中标人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者违约导致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并有权解除合同。
(四)材料和工具:投标方在执行测试辅助工作中所需要的常用起重机维修保养工具由投标方自备,港区施工自备工具使用前应向港区安全保卫部门登记报备。
(五)安全规定:(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和管理;(2)投标人为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如安全帽、劳保鞋、绝缘手套、五点式安全带、藿香正气水、凉茶等;(3)港区施工应遵守港区安全培训程序要求;(4)投标人作业过程中应保证现场良好秩序和整洁作业环境,物料堆放做到摆放整齐,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废料废物分类收集,安全通道畅通。
(六)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对测试辅助服务进行确认,确认辅助服务工作符合测试要求,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所有测试研究成果,以原版或修改的形式,对外公开或提供、转让给第三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不得随意侵占。投标人所有涉密人员(包括离职的涉密人员)违反投标文件约定的,向采购人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对涉密人员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内容、验收要求和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投标方式:
{C}(一){C}{C}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8月2日17:00前,超时无效,收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评标。
(二)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755-25929059
(三)投标文件投递方式:快递或线下递交,快递到付的拒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祝龙田路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约50米龙田北路1号(特检基地)
七:投标报价所需材料信息
1)报价单(附件二);
2)工作服务内容、商务要求偏离表(自拟,格式参考附件三和附件四);
3)售后服务承诺;
4)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5)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7)投标文件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9)《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承诺(附件一)
10)《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五)
11)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还需提供其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信息;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文件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C}2. {C}{C}所投投标文件,需在文件包装上注明所投项目和投标单位信息,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项目采购编号,包装必须密封完好,快递包装不能直接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每个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未加盖骑缝章或直接使用快递包装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都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因未按要求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及封面不注明投标项目信息使采购人无法确认投标项目或无法联系投标人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中的采购人指“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如本项目完成前,采购人已完成机构改革更名,投标人开具发票前需与甲方确认发票信息,如果投标人发票账户信息已变更,乙方按最新发票账户信息提供发票,甲方发票账户信息未变更,则按照原先“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信息开具发票。
附件一: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范本: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二:
项目采购编号: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报价总表”报价包括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可根据投标人自身需求填写,可适当调整表格,选填。
1.4 此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附件三:
工作服务内容偏离表: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四:
商务要求偏离表: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1.我公司已悉知项目报价要求和项目违约责任,承诺按项目报价要求提供报价,并接受项目违约责任条款。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场桥动刚度检测评估测试辅助技术服务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场桥动刚度检测评估测试辅助技术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36000.00元
(三)项目采购编号:FW-03-2024015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简介:“基于振动测量的场桥动刚度检测及评估”院立科研项目拟开展如下测试研究工作:(1)选取试验样机,现场对场桥额定载荷工况下主梁动刚度进行检测。振动是起重机械动态性能的直接体现,因此,对动刚度的测量是分析研究起重机械动态性能的关键。本项目采用动态响应测试(即振动测试)的方法,运用加速度动态分析测试仪对样机进行现场振动和动刚度测试,测量并分析样机在额载工况下,运行过程中的速度、加速度以及振动频率的变化情况;(2)多种工况下场桥司机室振动测量与舒适度评价。起重机械的振动和动态刚性直接影响到起重机械的动作精确度、平稳性能、设备磨损和疲劳,以及操作人员的舒适性。利用振动测量方法,通过对样机不同载荷工况下动刚度的测量,找到设备振动频率、大车轮胎胎压与司机舒适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评估测量结果对司机操作舒适度的影响。(3)场桥用钢丝绳疲劳寿命测试与实际弹性模量的测定。一是将钢丝绳样品在给定试验条件下,随绕试验滑轮弯曲次数的累积, 试验钢丝绳样品外层钢丝磨损规律、钢丝绳表面钢丝断丝发展变化规律以及钢丝绳直径变化规律,测定试验钢丝绳样品在给定试验张力、试验频率、包角、弯曲比(D/d)、试验行程、试验段有效长度、报废条件等试验条件下的弯曲疲劳寿命;二是采用静力法,利用拉力机在钢丝绳两端施加静力,测量钢丝绳的伸长量,从而计算出其弹性模量,在钢丝绳的使用中,弹性模量是一个重要的物理参数,它直接决定了钢丝绳的强度、刚度和使用寿命等性能。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两部分,分别为盐田港区内场桥动刚度测试与石岩天宝分部起重机试验室钢丝绳测试。
(1)盐田港区内6台场桥(测试样机)需要的测试辅助工作。包括:
a.根据现场测试人员提供的测点位置,对测点进行打磨、清洁与后期补漆;每台场桥测点12~15个。
b.协助现场测试人员完成6台场桥应变片、加速度传感器等测试工具的粘贴、布置与接线;
c.负责41t试验载荷的调整、搬运与装卸等。
工作量预估:约每天人工3人,工时6天。
(2)钢丝绳弯曲疲劳寿命测试与实际弹性模量测定的测试辅助工作。包括:
a.将3条Φ30 mm×71m的钢丝绳安装在弯曲疲劳试验机上,试验结束后将钢丝绳拆除。拆除旧绳4次,安装新绳3次。弯曲疲劳测试后,将3条废旧钢丝绳盘起在卷盘上。工作量预估:约每天人工2人,工时4天。
b.为测试钢丝弹性模量,提供2根(以上)钢丝绳绳头夹具的制作服务,绳头夹具型式采用金属压铸接头并提供测试证书;
c.提供钢丝绳无损探伤仪固定支座的制作与安装服务;
d.所有测试工作完成后,提供试验仪器与试验场地的清洁打扫服务;
b、c、d 3项工作折算成人工,工作量预估:约每天人工2人,工时10天。
注:上述技术要求和工作内容均不可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截止投标后、评标前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该系统无法查询的,采购人将在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爱企查等第三方平台查询)。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经营范围包含“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修理、改造”。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价格部分(30分) | |||
1 | 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Z/ Sn×30 其中: Z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最低投标报价。 Sn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 | ||
技术部分(50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与施工计划的制定情况 | 30 | (一)评分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 (二)评分依据: 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下列a~e的量化评审指标进行评分: a.辅助服务工作理解清晰,项目方案完整,包含盐田港区内场桥测试与天宝分部钢丝绳测试2部分工作内容,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分8分; b.施工组织程序(施工组织机构、施工准备程序、材料采购及管理、技术准备、技术培训)完整,本小项最高得分4分; c.施工现场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齐全,本小项最高得分4分; d.根据不同施工地点制定的施工计划及人员安排合理周到,本小项最高得分4分; e.施工方案中,提供绳头夹具型式说明与钢丝绳探伤仪固定支座示意图,每项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分10分。 各量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2 | 拟安排服务项目团队情况 | 20 | (一)评分内容: 1.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少于3人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械类、电子电气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5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包括持有起重机司机证、起重机指挥证、焊工证、电工证等),每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项目团队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最近3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由于社保缴纳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以上要求的学历证明需提供具有机械类、电子电气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记录,原件备查,无提供则上述资料不得分 3.以上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对某一项技术要求重复扣分。) |
商务部分(20分) | |||
1 | 投标人同类业绩情况 | 20 |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起重机械设备维修调试”“钢丝绳维修更换”等同类业绩的,每个有效业绩得5分,满分20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要求包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双方的落款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五、商务需求
(一)工期:除采购人有要求的情形以外,场桥动刚度检测评估测试辅助技术服务应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测试辅助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以及收取相关验收报告后,由中标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收到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款的70%。
(三)违约责任:因中标人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或者违约导致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并有权解除合同。
(四)材料和工具:投标方在执行测试辅助工作中所需要的常用起重机维修保养工具由投标方自备,港区施工自备工具使用前应向港区安全保卫部门登记报备。
(五)安全规定:(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协调和管理;(2)投标人为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药品,如安全帽、劳保鞋、绝缘手套、五点式安全带、藿香正气水、凉茶等;(3)港区施工应遵守港区安全培训程序要求;(4)投标人作业过程中应保证现场良好秩序和整洁作业环境,物料堆放做到摆放整齐,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废料废物分类收集,安全通道畅通。
(六)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对测试辅助服务进行确认,确认辅助服务工作符合测试要求,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所有测试研究成果,以原版或修改的形式,对外公开或提供、转让给第三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不得随意侵占。投标人所有涉密人员(包括离职的涉密人员)违反投标文件约定的,向采购人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对涉密人员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内容、验收要求和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投标方式:
{C}(一){C}{C}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8月2日17:00前,超时无效,收到法定数量(三家或以上)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评标。
(二)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755-25929059
(三)投标文件投递方式:快递或线下递交,快递到付的拒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祝龙田路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约50米龙田北路1号(特检基地)
七:投标报价所需材料信息
1)报价单(附件二);
2)工作服务内容、商务要求偏离表(自拟,格式参考附件三和附件四);
3)售后服务承诺;
4)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5)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
7)投标文件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
8)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9)《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承诺(附件一)
10)《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五)
11)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还需提供其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信息;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投标文件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C}2. {C}{C}所投投标文件,需在文件包装上注明所投项目和投标单位信息,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项目采购编号,包装必须密封完好,快递包装不能直接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每个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未加盖骑缝章或直接使用快递包装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都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因未按要求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及封面不注明投标项目信息使采购人无法确认投标项目或无法联系投标人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中的采购人指“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如本项目完成前,采购人已完成机构改革更名,投标人开具发票前需与甲方确认发票信息,如果投标人发票账户信息已变更,乙方按最新发票账户信息提供发票,甲方发票账户信息未变更,则按照原先“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信息开具发票。
附件一: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范本: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二:
项目采购编号: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1 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1.2 “报价总表”报价包括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可根据投标人自身需求填写,可适当调整表格,选填。
1.4 此表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投标总价 | 交货期(工作日) |
| 大写: 小写: | |
附件三:
工作服务内容偏离表:
序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工作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所投工作服务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四: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五: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1.我公司已悉知项目报价要求和项目违约责任,承诺按项目报价要求提供报价,并接受项目违约责任条款。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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