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五月货物集中采购第二批次已由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单位,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权属单位所属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混凝土材料、石材、彩钢板围挡及装配式围挡、通信线管、智能化设备、人工鱼礁、景观导视一批。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共8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供货位置 |
材料内容 |
数量 |
拟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1 |
东营市 |
通信线管 |
一批 |
1 |
|
2 |
淄博沂源 |
围挡 |
一批 |
1 |
二次 |
3 |
青岛市南区 |
浮山公园景观导视货物 |
一批 |
1 |
二次 |
4 |
济宁市泗水县 |
土建混凝土材料采购 |
一批 |
1 |
|
5 |
济宁市泗水县 |
土建地铺施工石材 |
一批 |
1 |
|
6 |
济宁市泗水县 |
彩钢板围挡及装配式围挡 |
一批 |
1 |
二次 |
7 |
山东青岛 |
计算机网路系统、门禁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停车管理系统、智能卡管理系统、广播系统等信息化设备 |
一批 |
1 |
二次 |
8 |
烟台市 |
人工鱼礁 |
300座 |
1 |
|
(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包件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执行),包件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内(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执行),包件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包件4-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包件7:2024年8月30日之前供货调试完毕,包件8: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2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注册并合格的单位。未在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单位请及时办理入库注册,通过审查并列入本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后,方可进行报名,未入库单位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册网址http://123.232.98.21:8096/bidding/#/bidder/stfzSupplierInfo?oId=241770937672929280 联系人:包件1-2朱老师 电话:13256190899;刘老师 电话:15966655689。包件3-7 朱老师 电话:13256190899,包件8:李老师 15550458321;)
3.1.2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前(不含开标当天)5个工作日内,报告与网站内容不符的,以网站最新公示内容为准。】
(2)报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质量等级合格。
3.1.4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型销售合同。合同协议书应至少提供能够证明合同金额、签约人、清单等关键信息部分;合同业绩证明以供应商开具的结算资料(结算单或发票)为准),无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定,达不到资格要求的不通过资格评审。
3.2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获取询比文件时间及方式
4.1时间:2024年5月29日09时至 2024年5月31日17时。
4.2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17时0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若有)、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扫描(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shengtaicaigou@163.com),邮件命名时注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拟参与包件编号+包件名称,电话联系采购人(张老师 18615228854)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4询比文件售价200元/包件;询比文件售后不退,购买询比文件的费用如需结算凭证可向我方索取收据,我方不提供发票。
报价单位需缴纳报价保证金:包件1、4:1万元,包件2:0.3万元,包件3:0.5万元,包件5:2万元,包件6:0.2万元,包件7:8万元,包件8:2 万元;报价保证金截止日期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
购买文件费用及报价保证金汇款账号:
包件1-3:
账户名称: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817973001421005178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
包件4-7:
账户名称:山东高速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817972201421003618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燕山支行
包件8:
账户名称:山东高速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817950001421012272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
请于截止时间之前用报价企业账户将购买文件费用或报价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上账户,汇款注明五月货物集采第二批次包件*报价保证金或购买文件费用。
报价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或保函的形式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17:00。(请报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汇出时间,因任何原因导致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取保函方式缴纳的单位请将保函扫描件于2024年6月3日17:00前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shengtaicaigou@163.com)并电话通知,保函原件随报价文件密封递交。
保函基本要素:1、受益人: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包件1-3)、山东高速绿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包件4-7)、山东高速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包件8)。2、保函内容:五月货物集采第二批次包件X报价保证金保函。3、见索即付。4、保函保证期:自投保之日起顺延40天。具体要求报名后见货物采购文件报价人须知。
4.5领取询比文件后采购人将以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前是否收到购买询比文件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为依据,判断对方是否参与报价。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询比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于2024年6月4日9:00时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邮寄至(或送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高速时代中心13层(以签收文件时间为准)。
收件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8615228854
邮寄后请电话通知收件人,便于查询。
5.2 逾期因任何原因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都将不予受理。
5.3采购人定于2024年6月4日9时00分,组织进行视频谈判(报价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采购人于谈判会议开始前一天通知会议ID),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24年6月4日9:00准时上线进入等候会议室 (进入等侯会议室前报价人须修改名称,名称格式为 包件+报价人单位名称+姓名,未修改名称的将会被移出等候会议室)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参加视频会,并全程开启摄像头,采购人开启现场核验身份信息。未准时参加视频谈判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阳光采购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企管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
电 话:0531-81857091
邮政编码:250014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8615228854
办公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中润财富中心
采购单位: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