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雅洁0553-59687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引导企业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切实提高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和能力,夯实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依据《芜湖市 2024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芜企培办〔2023〕5号),2024年,我局计划开展全市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班,现对培训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4年全市首席质量官培训服务
2.项目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芜湖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专项经费)
4.项目预算:4.04万元
5.数量:1期
6.项目基本概况:
(1)培训时间和方式:拟于本年度9月底前完成,培训2天。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可调整实施时间和方式。
(2)培训人数:每期人数90人左右(不含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人数按《芜湖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
(3)培训地点:芜湖市内。
(4)培训对象:已参加过首席质量官基础培训班并考试合格人员。重点面向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相关企业受聘任职的首席质量官实施。
(5)培训内容:培训课程按原质检总局《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大纲》(质检办质〔2013〕400号)要求,结合培训对象,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安排。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宏观质量发展政策,主要适用于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汽车及零部件等行业的质量法律制度,质量管理体系能力建设(管理体系整合、数字化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现场生产管理)、品牌建设、标杆企业现场教学等内容。
(6)师资要求:授课老师须为质量管理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相应资格,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
(7)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应包含师资(含讲课费、住宿费)、集中教学会场、教学组织及会场服务、学员培训期间中餐、教学资料(每人1份,按计划人数超10%备份)、学员证书、培训满意度调查、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税等全项服务。老师来往城市间交通费可根据市直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凭相关票据报销。
(8)付款形式: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相关培训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我科验收合格,于30个工作日内履行经费支付的财务报销程序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供应商应具有完善的培训工作内部管理制度,能较好保障培训工作,具备成功举办首席质量官或同级别质量高管专业性培训班的组织能力和经验,有满足培训内容中所述课程需要的老师团队和后勤保障人员团队;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供应商应服从业主运营管理,接受业主考核。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6个工作日,2024年8月28日至 2024 年9月4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4日下午5点30分。
五、采购方式
满足本公告要求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20号
联系人:王雅洁
电话:0553-5968722
 
投标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开标。
七、其它事项说明
1.供应商须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我局质量发展科。投标文件必须附培训实施方案,方案需明确培训课程安排计划及相应讲师团队力量介绍(简介、资历和职称证明)并附后期人员团队简介,报价应列明分项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细。
2.供应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上限:4.04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需落实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芜湖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8〕26号)、芜湖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9〕543号)等,各项费用应严格控制在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内支出。
4.本项目由芜湖市市场监管局采购办组织评标,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由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办公会审定。
八、公告发布媒体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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