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0571-868273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 施工1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34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1标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台州湾新区段)主要包括:(1)河道整治工程。整治河道总长10.74km,其中:1)三才泾1.11km、二条河1.44km、高闸浦1.78km,河宽均拓浚至25.0m;2)一条河3.03km(含河道改道1.0km),河宽拓浚至30.0m;3)南野份浦1.43km,河宽拓浚至18.0m;4)新王浦1.95km,河宽拓浚至16.0m。(2)新开河道及整治调蓄水域工程::1)新开河道2.66km,其中:调蓄水域连通河道3条,总长1.25km,河宽25.0~30.0m;规划新开河2条,总长1.41km,河宽15.0~20.0m;2)整治调蓄水域面积207亩。(3)闸站工程:新建闸站2座、水闸2座,其中:1)海虹闸站,泵站排涝流量40m3/s,引水流量10m3/s,水闸净宽1孔×15m;2)三才泾闸站,泵站排涝流量10m3/s,水闸净宽1孔×15m;3)一条河节制闸,净宽1孔×25m;4)二条河节制闸,净宽1孔×25m。(4)配套工程:布置防汛道路14.4km,滨水步道6.62km,沿河生态绿化9.37公顷,管理房520平方米和信息化管理系统,拆除桥梁15座,拆除重建桥梁10座。工程等别为Ⅲ等,海虹闸站、三才泾闸站、一条河节制闸、二条河节制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排涝河道及调蓄水域护岸为4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至目标控制水位,施工总工期36个月。,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98013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包括调蓄水域、南野份浦、高闸浦、新王浦、1#连通河、一条河(桩号0+000-桩号2+033)等河道整治工程及上述河道相关配套工程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施工临时工程项目和其他项目。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22600万元,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BidOpening。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BidOpening。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府中路177号
邮  编:317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76-88522617
传  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邮  编:310002
联系人:郭工、刘工
电  话:0571-86827378、86075415
传  真:/
电子信箱:zdwp2023@163.com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①。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完成过国内单个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须包含桩基础处理施工工艺的河道护岸(或堤防)工程施工内容。注:①不接受分包业绩,②除工程总承包业绩外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如提供工程总承包联合体业绩的,其承担的工作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须附联合体协议书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③不接受海堤或海塘或围垦项目业绩, ④不接受PPP、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③。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作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④,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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