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24】56号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24]10031号批准,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出让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地上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台土告字【2024】56号 | 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中心大道以东、昌平路以北JHJ041-0110-1地块 | 7542 | 6631 | 商务金融用地 | ≥13262㎡、≤17240㎡ | ≤25% | ≥60m、≤80m | ≥2.0、≤2.6 | ≥25% | 40 | 4173 | 835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自然资规条33100220240002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宗地可单独报名,也可联合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的出让金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五、购地资金要求。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2日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2024年10月8日16:00(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6:00)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9:00。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tzztb.zjtz.gov.cn/tzcms/)及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3、咨询电话:
(1)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业务问题:0576—89065293,89065298;
规划业务问题:0576—89085683;
手续办理问题:0576—88685126、88685127;
(2)台州市建设局:
房产预售问题:0576—88816019
(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