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电站发电效能提升改造项目汇流箱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1/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a2107010-gsdtly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淑婷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30
公告正文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电站发电效能提升改造项目汇流箱采购招标公告
  • 时间: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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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电站发电效能提升改造项目汇流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A2107010-GSDTLY

1. 招标条件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发电效能提升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汇流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发电效能提升改造项目汇流箱采购

2.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 招标内容:本项目所采购的汇流箱用于甘肃武威凉州、张掖高台、酒泉金塔3.36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根据工程需要,凉州光伏电站新增43台一级防雷汇流箱PVS-16;金塔光伏电站新增7台一级防雷汇流箱PVS-16,共计新增汇流箱50台。

2.4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 交货地点: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光伏电站(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金塔光伏电站(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经营销售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1月1日- 至今)制造、销售同类设备并安全稳定运行业绩。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5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同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6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当月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7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拟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

5.2 获取时间:2021年7月8日18:00时-2021年7月15日18:00时。

5.3 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5.4 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413663734@qq.com。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已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只有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信用报告等。以上证明资料可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413663734@qq.com。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6.2 投标文件线下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6.3 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方式: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在线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本项目采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资格预审、公开、邀请)招标系统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和开标时相关操作详见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首页“业务指南”→“投标人、供应商办事操作指南”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

《甘肃经济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gszbzx.cn/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http://www.zhygcg.com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电投永明安装检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

邮编:730500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931-837898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编: 730030

联系人:李淑婷

联系电话:0931-2909758 13893358886

电子邮件:413663734@qq.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收款人名称:甘肃金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金雁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39648171R

账号:104006805671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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