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审计服务的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雷娴婷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0
公告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计划对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审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壹拾叁万零贰佰元整(¥130200.00)。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单
2.单位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服务工作方案
6.服务质量承诺
7.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
8.2021年以来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9.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3月20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二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房。
六、其他事项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适时组成采购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联系人:雷娴婷,电话:0771-611698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中国—东盟(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中国—东盟信息港鲲鹏生态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2023年专项补贴项目审计服务采购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3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