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jrgc[tp]2018001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巫烨文13599036095
公告正文
市艺校新校区二期工程室内外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JRGC[TP]2018001 作者:福州市艺术学校 发布时间:2018-03-08 11:14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艺术学校

乙方福建兴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JRGC[TP]2018001市艺校新校区二期工程室内外配套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门牌 门牌 100 6000 PVC板9厘米*5.6厘米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2 双面科室牌 双面科室牌 45 3600 亚克力板雕刻,亚克力板13厘(8厘+5厘),卫生间牌做异性雕刻,教室科室牌25厘米*25厘米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3 标语牌 标语牌 20 700 烤漆雕刻,工艺要求异型PVC材料烤漆或者镀锌板烤漆,41厘米*35厘米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4 楼层牌 楼层牌 10 1000 18厘pVc烤漆雕刻,面板用5厘亚克力板烤漆,0.8米*0.9米,采用红、白色作为主色,上方为艺字,下方为楼层主题。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5 楼层索引牌 楼层索引牌 1 800 烤漆雕刻,1.5米*2.4米,18厘pVc板烤漆层次感,雕刻加烤漆标志UV打印,画面UV打印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6 图书馆文化墙 图书馆文化墙 1 2600 烤漆,根据每一层实际尺寸安装,18厘pVc板烤漆雕刻加烤漆标志UV打印,画面喷绘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7 教学楼文化宣传栏 教学楼文化宣传栏 6 9000 18厘pvc板烤漆,0.9.米*0.6米雕刻加烤漆标志UV打印,画面喷绘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8 楼梯文化墙 楼梯文化墙 40 14000 烤漆雕刻,方管加铝板烤漆,2.4米*0.7米正反面雕刻加烤漆,标志UV打印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9 办公楼指引牌 办公楼指引牌 5 24000 铝板烤漆,0.5米*0.4米雕刻加烤漆标志UV打印,画面喷绘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0 绿化牌子 绿化牌子 12 7200 铝板烤漆,0.5米*0.4米雕刻加烤漆标志UV打印,画面喷绘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1 一楼文化墙 一楼文化墙 1 31000 硅胶,实木板4.5m*1.5m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2 文化长廊宣传栏 文化长廊宣传栏 40 72000 铝板烤漆加18厘pvc板,雕刻加烤漆标志UV打印,画面喷绘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3 宣传牌 宣传牌 65 13000 18厘pvc板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4 课程表 课程表 45 2925 18厘pvc板,加3厘亚克力雕刻加烤漆标志UV打印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5 外墙文化墙 外墙文化墙 31 17050 10厘玻璃加工制作,根据道具布置40米*1.5米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6 五楼文化墙 五楼文化墙 1 9500 10厘玻璃加工制作,根据道具布置40米*1.5米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7 消防疏散图 消防疏散图 46 2760 内打灯,镀锌板烤漆加不锈钢烤漆,画面uv打印0.9米*0.9米*1.2米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8 校园索引牌 校园索引牌 1 16000 内打灯,镀锌板烤漆加不锈钢烤漆,画面uv打印0.9米*0.9米*1.2米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19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450 33750 防腐木做凳子,高度50厘米,长度450米(厚度5厘米)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1 1-20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10 4000 防腐木铸铁休闲凳子,环保防腐,防锈,长度1.8米,颜色待定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 270885.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零捌佰捌拾伍元整(¥27088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新区38米大道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中标方应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一年的(现场)免费保修,免费质保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设备验收后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2)提供专门的客户服务电话。对于一般技术问题,提供7X24小时电话服务,在1小时内进行回复。对于影响到用户业务,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需在接到通报后以最快交通方式所需时间另加1个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解决。 3) 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6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 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 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及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下,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根据财政支付程序支付至合同价的95%。 2)余5%自验收合格,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由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后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本项目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10.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州市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2)乙方如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如不答复,则视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要求完成。 4)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法定的节假日不计算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6)在安装过程中,如出现所有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艺术学校 乙方: 福建兴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新区38米大道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经济开发区敖江投资区内2#楼办公楼二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赖庆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巫烨文
联系方法: 15880016966
联系方法: 1359903609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
账号: 账号: 1000528585000100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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