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物资(电缆线)集中采购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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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FZGS-2024-040 | 项目名称: 福州高速-公开招标-电缆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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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物资(电缆线)集中采购 公告内容: 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 物资(电缆线)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GS-2024-04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电缆线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起于马尾亭江镇,设亭江枢纽互通与104国道改线工程连接,设闽安特大桥(斜拉桥主跨716m)跨越闽江,线路经长乐猴屿乡、潭头镇、文岭镇、湖南镇,终于福港路,与机场北进场路连接,路线全长24.3公里;潭头至路线终点段设置辅路,全长11.9公里。全线设亭江枢纽、猴屿2处立交互通及金福、厚福、文岭、湖南4处出入口;预留文溪枢纽互通1处与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衔接。主线共设置隧道6839.5米/3座(其中特长隧道3146.5米/1座)、桥梁15378.5米/12座(特大桥4座),桥隧比91.4%。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电缆线招标采购划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物资质量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2.2.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电线电缆供应商包括生产厂家及公司内部贸易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3.1.1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1.2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1.3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年产50万米以上,可供应项目所需规格型号电缆,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生产工艺、装备(拥有三层共挤设备,并配备进口的在线侧偏装置)须符合国家电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5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电线电缆检测报告主线芯截面不能小于300mm²并且低温拉伸试验和低温冲击试验可以到达-35°C。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 3.1.6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交集团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社会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中国交建工程项目或国内大中型高速公路项目、市政工程、重点铁路工程电缆线的供货业绩(供货合同至少一份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厂家或公司内部贸易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 ec.ccccltd.cn)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层面的供应商,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二: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国内直营业务事业部(总承包分公司)”。请于2024年9月3日11时00分至2024年9月12日11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2024年9月12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2024年9月13日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的形式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标明“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项目电缆线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之前。 投标人应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18624906869@163.com。 6.开标 6.1时间: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采用线上开标方式)。 6.2开标地点:线上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九龙商业中心A座12楼 邮 编:350015 联系人:郭琪琳 电话:18624906869 电子邮件:18624906869@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水都支行 账 号:13131701040005329 监 督 人:柳复兴 电 话:1519146774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总经理部 2024年9月3日 |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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