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小敏15859009777
公告正文
2021年福清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少体校食堂食材采购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乙方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JS[GK]20210082021年福清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少体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其他农副食品 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年) 1215000 1215000 国内 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壹万伍仟元整(¥121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要求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配送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肉类冻品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GB2707-2005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不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水产类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豆制品类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符合GB2711-2003国标;调味类具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养殖基地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05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上述材料在配送时同时提供给乙方备案。 ★乙方在甲方送货清单中,应标明商品的当天乙方卖场标价、折扣率、折后实际结算价。乙方应保证商品标价的真实性,若被发现标价弄虚作假,乙方除赔偿损失外,要支付所涉产品价值的十倍赔偿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1.配送时间要求:乙方于每日16:00前将次日《商品配送购订货清单》送达甲方,甲方于每日08:00前配送至采购人所属的伙食单位;特殊情况下,在接到采购需求计划后,于2小时之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 2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数量、品种与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乙方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它严重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 乙方提供的所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及安全标准,且不低于其在福清市卖场当日同类产品的质量,且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二分一。 5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经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乙方除赔偿损失外,要支付所涉产品价值的十倍赔偿金,直接在采购结算款中扣除。 车辆要求 1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车辆配备:2辆(至少1部冷藏车)。 2.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食品安全从业 人员的要求 1 从业 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人员配置基本要求:5人。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从业 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 人员不得带病工作,企业应建立从业 人员健康档案。 4 从业 人员个人卫生 从业 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清洁并消毒,并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 每日供货价格按照:沃尔玛(福清店)或永辉(福清万达店)每日公示低的超市价格*中标折扣系数进行计算。(特价·促销商品不参与打折,鱼类肉类加工费另外算)乙方除按中标价的标准支付费用外,将不承担其他任何费;无法根据以上超市确定价格时,经双方协商后,共同市场询价,书面确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产品质量及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蔬菜、鱼禽肉、生鲜、副食品等物资要求,乙方应按照标准要求,配合甲方平时训练的要求。 2. 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净菜率不得低于95%,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是新鲜的,不能有枯叶、黄叶,须提供合格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蔬菜须确保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 3.新鲜是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4.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除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茄子紫色,其浅色部分不能超过每根茄子长度的五分之一;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苦瓜、丝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5.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6.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的杆部应该见白。 7.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8.带叶子的蔬菜(如大白菜、包菜、天津白等),要求没有烂叶、黄叶、叶片不全、坏菜心等。叶面光泽,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闻其味,正常为泥土味,蔬菜味香,若有刺鼻的异味、农药味、腐烂味等,则为不合格。 9.瓜果类蔬菜(白萝卜、冬瓜、南瓜、茄子等),果面光泽,看是否有明显的腐烂状。瓜果外观整齐、无折断或碎物。果肉结构为多水、色鲜、有光泽,如果果肉结构水少,有霉变、黑心、木渣等情形,则为不合格。 10.猪肉、牛肉及羊肉要求: 10.1新鲜猪肉要求: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的凹陷有能立即恢复,弹性好。供货时,新鲜猪肉产品须提供当天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0.2新鲜牛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稍暗,脂肪洁白或呈淡黄色;变质的肌肉无光泽,脂肪呈黄绿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黏手、弹性好;具有新鲜牛肉味儿。供货时,新鲜牛肉产品须提供当天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0.3新鲜羊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质坚硬而脆。有明显的羊肉膻味。一用手指按压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原状。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不粘手。 10.4 鲜禽肉要求:眼球饱满,晶体透亮,皮肤又有光泽 10.5 海河鲜要求: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紧贴完整,体表有光泽,肌肉有弹性,鱼腹无膨胀现象。虾,头胸节与腹节连接处紧密,虾体甲壳下不泛红,虾体组织完好,细胞充盈水份,膨胀而富弹力,虾体外表洁净,触之有干燥感。蟹,手提蟹体,肢体(步足)向下松垂为新鲜,腹脐上方没有黑色“骨印”泛出,“蟹黄”凝固,鳃丝洁净清晰为新鲜。 10.6 奶制品要求:鲜奶上市日期不超过两天,冷藏酸奶日期不能超过一半保质期。 10.7 大米要求:大米要求无谷粒、砂石、谷糠等杂质及黄粒米等变质米,其次米的表面光泽度要高,有一种粮食特有的清香味,放在嘴里生吃时不会有异味,而且容易被咬碎,舌头能尝到些淀粉味;经过手在口袋中的反复抓插后,能够清晰地看到袋子周围和手上有白色淀粉物质出现, 10.8 食用油要求:要求油是透明的、无色、沉淀物,颜色应呈淡黄色、黄色或棕黄色,以浅色为好,用手指沾一点油,抹在手掌心,搓后闻其气味,具有各自的油味,不应有其它异味。提供的产品品 牌需通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供货。 10.9 调味品要求: 10.10 酱油倒入无色杯子内,对光观看,其为红褐或棕褐色,有光亮。倒入白瓷碗中,汁粘稠度一致,再倒出时碗壁附着一层酱油。有香气,口尝有鲜味、咸味和甜味。 10.11 食醋:具有应有色泽(如熏醋为棕红色或深褐色,白醋为无色透明),有光泽,香气(为熏醋、熏香醋共有),酸味柔和,回味绵长,浓度适当,无沉淀悬浮物及霉花浮膜。 10.11 味精:放在舌头上,感到冰凉,味道鲜美,有鱼鲜味;从外观上看,颗粒形状一致,色洁白有光泽,颗粒松散。 10.12 要求调味品提供的产品品 牌需通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供货。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5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

9、合同有效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0、违约责任

11.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供应终止 乙方供应期限为12个月,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中止配送公司送货并废除与之签订的协议: (1)因配送的食品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2)乙方配送的副食品价格高于供货价格,累计达五次; (3)配送的副食品有假冒伪劣产品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4)因存在不廉洁行为和安全隐患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2、其它要求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2.1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2.3甲方不定期抽查:甲方根据情况不定期组成抽查小组对乙方的供应食材进行抽查,,如:配送食材质量、配送车辆卫生、储存环境、食材原料保存方法等方面。甲方对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若甲方有甲方在乙方持有的检查、监督、指导、责令整改和对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进行处罚以及对严重违约罚没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若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甲方: 福清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乙方: 福建顺鑫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融城清荣大道77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通鹤路56-2号2楼01室
单位负责人: 王黎峰 单位负责人: 许玉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小敏
联系方法: 18105012129
联系方法: 1585900977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州六一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1620700000587

签订地点: 福清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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